請問~關於房屋租賃訂金問題

各位大大 可否幫小弟回答一下我的疑問 謝謝
6月初的時候哥哥在某某租屋網找到一個房子,對方有告知房屋必須等到7/20號才可以承租,那時候哥哥認為反正搬家的整理以及跟家裡面的人也還需要時間協調,但是哥哥比較心急所以哥哥先給房屋仲介一個月的訂金,就在等待的過程中家人幾經討論及思考路段及全家人的便利性等等因素下,發現那個房子不適合全家人共同居住,所以原本預計在7/20號入住的計畫就改變了。於是我在7/8號晚上打電話給房屋租賃仲介告知情形想問說是否可以退還我的訂金。(我們沒有跟房東直接的簽約,是跟房屋仲介)
1.我想請問的是,我能否拿回我的訂金??
2.是否會有沒收全額或是部分的情形發生??
3.如果會被扣訂金的話那在現在這個不景氣的環境下有什麼辦法可以拿回全額訂金??
4.因為我還沒有看到我哥跟那仲介所簽的訂金契約,如果假設訂單上面並沒有寫明"會沒收租金等字樣"
我是否可以要求不要扣我的訂金??

PS:我知道付訂金的承諾意義,我也知道單方面申請退訂金是個很不好的行為,但是哥哥在沒有顧慮到全家人感受的情形下交付了訂金,為了已經付了訂金硬搬進去也會造成家人間的不愉快,然後兄弟間也會了訂金部分有不開心,所以我自己的最壞打壞就是,訂金真的必須有損失無法挽救的話就自己虧這一萬元了。

感謝大家的幫忙 謝謝

2012-07-08 23:21 發佈
一個月的訂金?怪怪的,我在士林這邊,仲介只有要求2000元的斡旋金!

另外,你又沒住進去,且有提早跟對方說,基本上都可以談的,應該能全退才對,否則可跟消基會說(問題是,訂金付的時候有沒有單據類的東西!?)
有開一張單據
仲介堅持說:是房東要沒收的,因為有提早說不然本來要沒收全部
補充一下:我有麻煩仲介告訴我房東的電話,我想親自跟房東解釋,並請他能否收個意思就好,但是仲介不肯給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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