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關係從南部調到桃園這上班,租了一間房子後想說請人裝修一下。於是網路上看看找了一間立宸水電(我就直接指名道姓),談好要簡單換電燈和浴室燈座修改及一些零星工程。報價後19000差不多吧,材料也算是便宜,就想說這一點錢應該不用簽約和開收據或許可以再便宜點,於是就雙方說好現金不開收據省個幾百這樣。
來裝修那天就3個人,工費5000,我都可以接受反正可以裝好就好。期間確實也都很認真在作,業主要求大多願意配合。想說找到一間服務不錯水電行,蠻開心的。但接近完工時,發現馬桶蓋尺寸和馬桶不合,承商說因為叫料關係無法退貨,我想說也沒差,大家好來好去,就自行吸收2個馬桶蓋。付錢時,突然跟我說換新的燈座之前報價錯誤,我哩,你抱價錯誤現在才講,那不就你下次虧錢就說之前說好價格不算。不過想說只是多個500算了,好來好去,我要的售後服務。離去時,說好大門鑰匙孔要幫換但要找時間,我也都ok。但離去後過1個星期一直沒來電,打電話過去就說忘記要再找時間。沒想到又是一星期都沒來電,在打過去問就說很忙要另找時間會再跟我確認,我就火了,就說那至少來電說明不是要消費者一直去追蹤。回到家後發現零件和材料都丟給管理員,也沒再聯絡。意思就是我自己裝修,自己就是在做工程,想說假日找個服務輕鬆一下,沒想到會這樣。昨天發現拉的網路線也不通,打電話一直未開機或是轉語音,只能在露天拍賣留言,我想是對方故意不接了,反正錢都拿到了。留言竟然說,拉網路線只是拉,不含測通,測通要另計。我第一次知道原來還有這樣事喔,拉只是拉線,要測通要另計且報價單上也沒說要用儀器測通。好吧,我認了,反正沒有收據沒有契約都可以當作沒做過我這門生意。寫這一堆只是要告訴各位,不管大小事多少錢,契約和詳細價目表一定都要寫得清清楚楚。自己常在做電廠工程或是建廠工程,沒想到因為只是要省個500元不道搞得烏煙瘴氣。真是得不償失............
improvement wrote:
因為工作關係從南部調...(恕刪)
業主簽詳載合約 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若選擇不簽 連自我保護都先行放棄
那出事了 又有誰能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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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0 加註 自我保護 的內容 在原文下方
網路上都有不同版本的 裝潢合約書 可以下載參考
內容和用途都不太一樣
而合約的內容 也需要雙方去喬 都不一定相同
所以我先不貼我自己的 以免偏向某一方
但
合約的重點一定要有
1.甲方(業主) 乙方(廠商) 雙方的身分證正影本 聯絡方式
2.乙方的公司資料 至少備有 公司名稱 統編 負責人 地址 聯絡電話
這方面資料的查證
公司行號可以去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用統編查
事務所可以去 該類事務所公會網站查詢 用名子查
3.內容包含哪一些工程 要詳列
4.工程詳列 的估價 以及共分幾期款付
我是 頭款 開工後30% 二款 近尾聲30% 尾款 驗收完40%
5.工期何時開始 何時結束 施工驗收標準為何
6.附加條件 (開箱文的那些配套措施)
7.各種違約的處理辦法
各種版本的合約書 都一定要有上面7點的資訊 才有基本自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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