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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五年跨縣市詐騙的裝潢蟑螂,只判兩個月!!不要天真了,台灣法律早就變成歹徒的護身符了~

連續五年跨縣市詐騙的裝潢蟑螂,只判兩個月!!不要天真了,台灣法律早就變成歹徒的護身符了~ 連續跨縣市裝潢詐騙的歹徒李岑林(本名李嘉明97/6月改名)95年假地址在台北士林區克強路/行義路等地 開設假公司悅明室內設計從事詐騙
連續五年跨縣市詐騙的裝潢蟑螂,只判兩個月!!不要天真了,台灣法律早就變成歹徒的護身符了~
歹徒97年在桃園中壢市龍泉路 以史特勞斯空間設計和岑林建築工程為名詐騙 新竹/桃園/台中等地屋主
連續五年跨縣市詐騙的裝潢蟑螂,只判兩個月!!不要天真了,台灣法律早就變成歹徒的護身符了~
歹徒李岑林100年在台中,化名李成岑/李成林和慶元順設計公司聯合詐騙(台中市崇德路二段128號12樓之2)
連續五年跨縣市詐騙的裝潢蟑螂,只判兩個月!!不要天真了,台灣法律早就變成歹徒的護身符了~
歹徒李岑林連自己父親去世的喪葬費都簽本票+用假地址詐騙葬儀社
連續五年跨縣市詐騙的裝潢蟑螂,只判兩個月!!不要天真了,台灣法律早就變成歹徒的護身符了~
歹徒李岑林99年在高雄市新興區 假冒蔣友柏"橙果設計"詐騙大立百貨多個專櫃業者
連續五年跨縣市詐騙的裝潢蟑螂,只判兩個月!!不要天真了,台灣法律早就變成歹徒的護身符了~
歹徒李岑林連續詐騙 偽造文書 法院卻只輕判兩個月~

屋主們~你們還天真的以為台灣法律能夠幫你們討回公道嗎??
台灣沒有一部公平完整的裝潢法 即使法院也沒有專業建築或是裝修技師陪同開庭
所以 訴訟過程變成只是再一次的折磨受害者 即使經過多年訴訟也不一定能得到公平的判決!!

裝潢詐騙犯罪成本極低,法院通常都只當作是 民事的債務不履行來處理
刑事詐欺很難成立~另外就算民事告贏 通常這種歹徒蓄意行騙的 也早就脫產
最終 也只是又消耗屋主們的時間和財力~

歹徒李岑林歷年來犯罪完整紀錄 以及受害屋主相關合約資料請參閱http://tw.myblog.yahoo.com/jerry_lee610104/archive?l=f&id=5
2011-10-06 11:34 發佈

法律不保障好人 wrote:
連續跨縣市裝潢詐騙的...(恕刪)


非常令人生氣
真的拿這種人沒折嗎?

懂法律的才會玩弄法律保護自己
台灣這樣的司法環境,也難怪境外詐騙的歹徒被抓後都希望回台灣受審(台灣對詐騙的刑度較低)
我認為應該修法保障被害者的權利,並賦予被告者應負的義務
不是判對方有罪,後續就放任不管了,這樣不是負責任的機管
各位不知道嗎?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是設計來保障壞人的,因為設計,審查,表決通過的是哪些人,是國會,國會中都是哪些人,大家都知道,一般的正常是不會去碰法律的.
幫推置頂,讓文章不會沈默..............



這樣應該有15個字了吧
真是太可惡了
這種"累犯"刑度還這麼輕
很快又會繼續橫行了
各位,查清楚再發表意見,好嗎.
這個案子的判決是關於李某人拿別人的證件去辦門號的犯法行為,跟開版大所說的裝潢蟑螂案件並不相干.
判決公開資訊摘錄如下,有文有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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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簡上字第45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甲○○原名李嘉明
甲○○(原名李嘉明,下均記載甲○○)利用乙○○任軍職
外出不便,因而於民國96年5 月3 日將其身分證及健保卡交
付並委託甲○○轉交給其妻丙○○辦理郵局開戶事宜之際(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為委其辦理汽車過戶之際),明知
未經乙○○之同意或授權,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並基於行
使偽造文書之犯意,於同日持乙○○之身分證及健保卡,前
往臺北縣板橋市○○路73號尚昇通信有限公司(下稱尚昇公
司),佯裝係乙○○本人欲申辦行動電話,復在尚昇通公司
不知情之員工告知如申辦臺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
灣大哥大公司)之行動電話號碼,可另免費獲得威寶電信股
份有限公司(下稱威寶公司)之行動電話號碼後,接續於「
臺灣大哥大公司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申請書」、「申裝(
號碼可攜)同意書」及「威寶電信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
「威寶公司開喜專案專案同意書」等文書上分別偽造「乙○
○」之署名共計5 枚(偽造署名情形如附表編號1 至4 所載
),以此方式偽造上開私文書後,即併同前揭乙○○之身份
證、健保卡等證件,持之向尚昇公司申辦開通臺灣大哥大公
司之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門號及威寶公司0000000000號行
動電話門號而行使之,致使臺灣大哥大公司及威寶公司陷於
錯誤,交付上揭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之行動電話門
號SIM 卡各1 張,及易利信P990I 型之行動電話乙支予甲○
○,足生損害於乙○○,及臺灣大哥大公司、威寶公司對於
電信服務客戶管理之正確性。甲○○於取得上揭行動電話門
號及手機後,復意圖為自己不法利益而基於詐欺得利之犯意
,自96年5 月4 日起至96年11月12日止接續使用上揭臺灣大
哥大公司門號進行通訊,並積欠通話費新臺幣(下同)7,33
6 元,以此方式詐得財產上不法利益即等同於電話費之通信
服務,造成臺灣大哥大公司受有上揭通話費金額之損害,嗣
經乙○○於96年底收受臺灣大公司所寄發之通話費催繳帳單
後,發覺遭人冒名申辦電話,經詢問乙○○並報警處理後,
而悉上情。

James' d&m wrote:
各位,查清楚再發表意...(恕刪)


這個歹徒連續從事各種的詐騙 以及偽造文書等犯行
我們這些受害者控告他裝潢詐欺的案件 都被檢察官當作民事債務不履行結案
司法根本不能制裁他~只有多件偽造文書成立
歹徒李岑林偷竊自己的中學同學的身分證件申辦手機 用於使用在工程詐騙
並且在95年就以"悅明室內設計"投資房地產名義詐騙自己中學老師
同樣手法 95年也詐騙一名板橋屋主李岑林95年悅明室內設計詐騙板橋屋主的合約證物資料

李岑林99訴緝55號判決內文連結
李岑林99年2月棄保潛逃公告

李岑林偽造文書判決

歹徒李岑林97年詐騙後又打傷受害屋主的傷害判決

台灣司法環境缺乏一部完整的裝潢法 也沒有專業獨立的工程監督機關
所以才會讓這些裝潢蟑螂四處橫行!
我們這些受害者 不只已經遭受到詐騙金錢損失 房屋破壞
還要到法院接受一長串長達數年的訴訟折磨
最後 就算勝訴 也拿不回已經損失的金錢和訴訟過程的多種花費

歹徒99年在高雄假冒蔣友柏 橙果設計行騙的合約資料


受害者發出的存證信函



反觀詐騙歹徒 可以輕鬆的拿著從我們這些受害者手中騙來的錢
請律師 交保 或是連續跨縣市遷移 不停開設新公司繼續詐騙
各項司法控告 都不到庭~讓法院通緝也沒關係 還能繼續利用空檔詐騙
就算判刑 最後頂多只要支付區區幾萬元易科罰金 仍然可以在外消遙
這讓我們這些受害者 決定站出來!!

用自己血淚的故事經驗來提醒警惕大家千萬小心





歹徒李岑林95年以來完整犯案資料 或是網路搜尋 "李岑林"

請求大家幫忙轉貼告知身邊親友~尤其是居住在三峽 新莊 蘆洲的朋友注意
歹徒交保潛逃後 經網友通報最近仍然出現在上述地點的建案中 準備繼續詐騙!!
鋮鎂?
法律不保障好人 wrote:
連續跨縣市裝潢詐騙...(恕刪)

jjpp514 wrote:
鋮鎂?
法律不保障好人 wrote:
連續跨縣市裝潢詐騙...(恕刪)


您對鋮鎂是有何不滿
剛註冊發連二文
都是針對我來回文

雖然您文後都是問號
但這篇可是一點跟我或鋮鎂可沒關係
想誤導大家這篇跟鋮鎂或我是有牽連的意思嗎

yaway wrote:
您對鋮鎂是有何不滿...(恕刪)

呃....所以他TAG鋮鎂跟你有甚麼關係?
你為什麼這麼生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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