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朋友第一次跟房仲交手,又很單純所以發生了一些問題,想請板上大大給我們一點意見!!
事情的經過大約是這樣......
日前她和她的男友看上一間房子,小黃帶看的。第一次看而已,就被房仲的許多話術,唬的一愣一愣,深怕看上的這間房子會馬上被買走...所以當天就下了斡旋,過沒多久,對方回覆價錢可以,小倆口就決定買下來,因此決定簽約。
由於小倆口的口袋很淺,因此除了房貸要貸到八成之外,還要另外信貸一些錢,才有辦法支付頭期款。
經過思考之後,由於房子掛在女方名下,所以決定房貸由女方的名義去申請,而男方是職業軍人,收入穩定,所以信用貸款由男方去申請。決定之後就跟房仲說明,房仲也說沒問題。
然後就準備簽約。
這時候小倆口也不算太笨,還記得告訴房仲說,要再合約上壓一個但書,就是要兩方貸款都過,才有辦法買,沒過的話合約就要取消。
由於小倆口沒跟房仲簽過約,不知道怎麼壓但書,所以就口頭告訴房仲,然後由房仲來幫他們寫這條但書。
房仲就在合約書上寫:如果房屋貸款無法貸到八成(含信貸),則合約xxxxx......
然後問題就發生了......
幾天後,女方申請的房屋貸款過了,貸到八成沒問題。
但是,男方申請的信用貸款卻沒過......
原本想說還好有壓但書,這樣就沒辦法買,請房仲退還簽約金20萬。
結果房仲卻說,當初簽的合約是"如果房屋貸款無法貸到八成(含信貸),則合約xxxxx....."
意思是,如果房屋貸款無法到八成,那就要用信用貸款來補足不夠的八成,但是現在的狀況是八成的房貸過了,所以即使你的信用貸款沒有過,也沒有用,所以簽約金20萬無法退還。
小倆口有跟房仲反應,可是當初明明就不是這個意思,這時房仲堅持,如果當初你覺得合約有問題,那就不應該簽名,簽了名就代表你同意合約了,所以抱歉沒辦法還你20萬......
請問板上有沒有懂的相關法令的大大,求大大給小弟開釋一下,難道真的這20萬就這樣飛了嗎??
這兩個小倆口,買的不是什麼千萬豪宅,就是七百多萬三十多年的老公寓,屋況超級差不整修無法住人,出社會存了這麼久的錢,就只是想要買個遮風避雨的家,竟然就要這樣損失20萬,這對我們這種平民老百姓是要省吃儉用多久才存的到的錢,我這個朋友都覺得很不忍心.....
請問各位這個但書房仲這樣解釋,我們還有得救嗎??有其他補救的方式嗎??
跪求各位大大幫幫忙,謝謝各位大大!!!!!
小弟只是真的很替我朋友感到難過
如果一開始房仲就誤解或是不知道我朋友貸款的狀況的話
我們都沒話說,因為一開始就沒講清楚.....
問題是現在狀況擺明就是他們從頭到尾都知道我朋友就是一定要房貸和信貸都過才有辦法買房子
他們明明一開使就知道.....拿到錢之後卻用這種文字遊戲來弄我朋友
根本就是.....算了還是不要亂說話到時候被告.....
當然他們自備款不足卻想買房子是有點不自量力,但是我朋友他們是有某些原因不得不買
這我就不方便多說了,只能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了......
大家都是辛苦賺錢過生活的上班族,就這樣被當凱子噱,真的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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