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5月11日 與新竹新豐鄉某知名房屋仲介公司簽訂
一般房屋委託銷售契約委託到7月31日止
底價750萬 委託銷售 期間銷售小姐也很熱心
時不時地就報告目前帶看狀況
直至8月初還多次來詢問我能不能降低底價到710、
讓他去跟客戶努力看看、他手邊現在有一組客戶很有興趣、幾經考慮~
好吧!給他個機會吧、在8/17簽下、契約變更書、
把底價降到710、當下就是這麼剛好老婆說他的同事有興趣用720的價格
來買但要考慮幾天、好吧! 那我趕緊打電話去要求銷售小姐
要求變更剛剛15分鐘前簽的契變書
生效日期要延後幾天。
誰知再過20分鐘後小姐就來電報成交!! 強~真強 契變書簽訂後半個多小時就報成交
老婆就不高興啦 不是有要求生效日延後嗎?怎麼還會成交
一去查、結果是買方老早就簽好出價在等(沒有任何斡旋金 只是要約書)
我只是跳進仲介挖好的洞而已
我簽的哪是什麼契變書
根本就是買賣合約書阿
一簽就成交 哪來什麼要努力@#$%^...........的
怎麼叫人不火 老婆大人當然是大為光火、當下只好盡量安撫
其他仲介還在旁邊冷言冷語(真是讓人不爽到極點、大吵一架)
真的是簽字前一個樣 簽字後變一個樣
只好等怒氣消了再來決定怎麼處理、畢竟我也只是個朝7晚7的上班族
沒有多餘的氣力去跟他玩
期間也跟仲介說 給我幾天時間看看能不能說服我太太讓你成交
幾天的討論後決定 好吧反正都要賣
不要為這點 KE MO CHI 過不去
8/23 去電 請仲介安排簽約時間 連著兩天都沒有任何消息
8/26 竟然收到一封存證信函 說什麼要賠償3%的價金....的(存證信函稍後補圖)
去電詢問狀況 回答的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仲介說買方不買了 (奇怪那你幹嘛沒跟我說 而且違約金是賠償買方的不是嗎??)
那我問存證信函是怎麼回事 吱吱嗚嗚 說了一堆
總結就是要賠償他們的損失
(厲害的是跟存證信函裡寫得好像不一樣喔)
(靠!!你騙我簽字 我要求變更合約你又置之不理 )
(我的家庭失和 我是不是應該要跟你要求精神賠償)
一聽之下當然火都來了 如果是買方要違約金也許還有點道理
現在仲介是在敲詐就對了是八 好吧!他給我存證信函
我是不是也應該給他一張詐欺 恐嚇 要他賠償的存證信函阿
我應該這樣做嗎?? 還是要給水果日報爆一下才爽
被騙被恐嚇的感覺真差
滿滿的不爽 已經打給該品牌課服申訴了
以後發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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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11:00 更新
剛剛某律師事務所來電、說要申請調解、問我的意思
我一口就答應他了、只是心裡很火
原本想不理他、這件事過去就算了、畢竟本人只是個上班族
沒有多餘的精神去陪他玩、但是看來對方還真是不死心阿
面對一個沒有服務熱誠、對客戶滿口謊言的仲介
火真起來是不是應該把它給搞大 訴諸法律 媒體等
把它給淘汰掉。
本人在此發言絕對句句屬實 一切言行願負起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