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八點半通知仲介確認要租,請安排簽約流程。沒想到大概晚上九點半時,仲介打來說房東表示不租了,要退還訂金。當場就很生氣,整個被欺負的感覺,一開始要求要訂金的也是他們,急著要求決定的也是他們,說要九點前決定的也是他們,沒想到卻被反悔了。

當時有對仲介表達不滿,希望可以再去溝通一下,這樣是違約的行為,而且妳可是有跟我要仲介費的啊。但仲介擺出一副『不甘我事』的態度,『我也很希望成交啊,不然沒錢賺』,『不然你想怎樣,就是不想租啊?』等話都出口了。整個讓人聽的火大

在氣不過的情況下,只好跟仲介講自行跟房東溝通,晚上房東打來談了,卻還是一副『我沒錯』的口氣,整個昏倒,不知道版上的前輩有沒有經驗?可以教教小弟處理的方法?第一次遇到這麼番的房東和仲介,該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權益?
打算明天再跟房東談談,也跟中信房屋總公司申訴這樣不專業的行為,我在網路上收集資料,一般契約好像可以主張要兩倍返還吧,或是可以根據所負擔的損失求償。不知道是否可行?希望不會走到這一步啊

也不知道房東有沒有押金放在仲介那可以補償,但聽說是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