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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訂金付完後房東卻說不租了(違約?)仲介也不協助處理,該如何對應?

最近有需求需要找一間房子搬家,下午中信房屋的仲介突然打電話來,希望我們去看一下房子,一到那一看,房子舊舊的,但考量租金還算便宜,有考慮先租下來,加上房東和房東太太+仲介一直碎碎念,就當場寫了字據並付了訂金,想說這樣就沒事了(付訂金有說當天晚上9點前反悔可以退回,但是過了九點訂金就會被沒收),出來時稍微想了一下(約八點)。

約八點半通知仲介確認要租,請安排簽約流程。沒想到大概晚上九點半時,仲介打來說房東表示不租了,要退還訂金。當場就很生氣,整個被欺負的感覺,一開始要求要訂金的也是他們,急著要求決定的也是他們,說要九點前決定的也是他們,沒想到卻被反悔了。

當時有對仲介表達不滿,希望可以再去溝通一下,這樣是違約的行為,而且妳可是有跟我要仲介費的啊。但仲介擺出一副『不甘我事』的態度,『我也很希望成交啊,不然沒錢賺』,『不然你想怎樣,就是不想租啊?』等話都出口了。整個讓人聽的火大,我有些朋友也在當仲介和業務,但是這樣從業人員的不專業真的很讓人翻白眼。

在氣不過的情況下,只好跟仲介講自行跟房東溝通,晚上房東打來談了,卻還是一副『我沒錯』的口氣,整個昏倒,不知道版上的前輩有沒有經驗?可以教教小弟處理的方法?第一次遇到這麼番的房東和仲介,該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權益?

打算明天再跟房東談談,也跟中信房屋總公司申訴這樣不專業的行為,我在網路上收集資料,一般契約好像可以主張要兩倍返還吧,或是可以根據所負擔的損失求償。不知道是否可行?希望不會走到這一步啊

也不知道房東有沒有押金放在仲介那可以補償,但聽說是沒有 真的是吃了虧只能往肚裡吞 >.< 請高手幫忙吧~~PLEASE <br>
2011-07-13 1:34 發佈

dennis10 wrote:
最近有需求需要找一間房子搬家,下午中信房屋的仲介突然打電話來,希望我們去看一下房子,一到那一看,房子舊舊的,但考量租金還算便宜,有考慮先租下來,加上房東和房東太太+仲介一直碎碎念,就當場寫了字據並付了訂金,想說這樣就沒事了(付訂金有說當天晚上9點前反悔可以退回,但是過了九點訂金就會被沒收),出來時稍微想了一下(約八點)。

約八點半通知仲介確認要租,請安排簽約流程。沒想到大概晚上九點半時,仲介打來說房東表示不租了,要退還訂金。當場就很生氣,整個被欺負的感覺,一開始要求要訂金的也是他們,急著要求決定的也是他們,說要九點前決定的也是他們,沒想到卻被反悔了。

當時有對仲介表達不滿,希望可以再去溝通一下,這樣是違約的行為,而且妳可是有跟我要仲介費的啊。但仲介擺出一副『不甘我事』的態度,『我也很希望成交啊,不然沒錢賺』,『不然你想怎樣,就是不想租啊?』等話都出口了。整個讓人聽的火大,我有些朋友也在當仲介和業務,但是這樣從業人員的不專業真的很讓人翻白眼。

在氣不過的情況下,只好跟仲介講自行跟房東溝通,晚上房東打來談了,卻還是一副『我沒錯』的口氣,整個昏倒,不知道版上的前輩有沒有經驗?可以教教小弟處理的方法?第一次遇到這麼番的房東和仲介,該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權益?

打算明天再跟房東談談,也跟中信房屋總公司申訴這樣不專業的行為,我在網路上收集資料,一般契約好像可以主張要兩倍返還吧,或是可以根據所負擔的損失求償。不知道是否可行?希望不會走到這一步啊

也不知道房東有沒有押金放在仲介那可以補償,但聽說是沒有 真的是吃了虧只能往肚裡吞 >.< 請高手幫忙吧~~PLEASE



看了樓主的文章,小弟提供幾點建議作參考:

首先,趕快把標題改了吧,不要學記者用「標題殺人法」,標題寫著「求救~~被房東A走訂金之後被違約了,該如何對應?」…事實上訂金在對方反悔退租後也退訂給你,並沒有A你錢不還,你可以說「被房東收走訂金之後被違約」,所謂的「A錢」是拿了就打死不還的,光這點反而讓對方有告你「公然毀謗」的事實…

再來,當時付訂金時,房東開立給你的字據是「收據」?還是「契約」?如果是收據,那就不用再跟對方爭了,浪費時間而已,對方只要有把錢如數退還給你就算兩不相欠了,除非你們之間有白紙黑字載明違約方須賠償多少的錢,否則你拿自己的認知去爭取,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

如果是契約的話,先看一下契約裡有無雙方違約的罰則,如果有,就依合約求償,對方是住不住腳的,但上法院是最後逼不得已的方式,因為跑法院太浪費精神跟時間,如果金額不大,主要為出一口怨氣,那建議先讓自己情緒平靜下來再好好評估得失後,再選擇最好的方式去求償會比較好。要是沒有違約罰則,那也不要浪費時間了,結果跟收據是一樣的。

最後,生活本來就是事事無法盡如意,賽翁失馬焉知非福,也許這次沒租成房子,等於避掉日後與這位房東的紛爭,也或許沒租到這間房子結果反讓你遇到下一間更好條件的房子也說不定。

凡事都解決的方法,生氣是用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放寬心去好好把心思用在真正的問題上,這樣才會讓事情的發展朝向你想要的結果。
你簽約了嗎?如果沒簽就沒什麼好講的!

如果有簽約,就照合約走!

dennis10 wrote:
最近有需求需要找一間...(恕刪)

報上仲介的公司名號讓我們聞香一下
他有說不退你訂金嗎?如果有要退,就不算A你訂金,標題怪怪的。

你可以去法院提告,依據民法向房仲及房東求償。

只是法官會怎麼判,就看你們雙方怎麼舉證。

linznd wrote:
看了樓主的文章,小弟...(恕刪)


OK,謝謝您的意見,先改標題

等等中午和房東溝通
昨天晚上和房屋仲介員也吵了一架
主要是中信房屋中的服務內容上也有提到交易雙方保障
但是現在中信房屋對於我方卻一點保障都沒有

在昨天電話中還一直把錯推到我身上
『是你們看房子太仔細...』『誰叫你們不馬上決定...』
我七點鐘到
八點被要求簽約
八點十分付訂金
八點五十分確定
十點被毀約
看房時間頂多一個小時
也只看的空調、紗窗、漏水
這樣也能算是我的錯....

整個感覺就是被耍著玩

要付訂金也是我要付
違約我要被吞訂金
現在要違約的又是你們

講真的,這樣仲介的感覺真的很差,沒有專業的感覺

您說明的效益問題,小弟也知道
現在的想法是優先收回訂金吧,再跟中信房屋申訴看看

其它的,再考慮看看嘍

謝謝您的意見

無限非凡 wrote:
你簽約了嗎?如果沒簽...(恕刪)


只有現場簽的字據
所以說
應該不會有人隨身帶合約書吧
不過之後我會考慮....

謝謝您的意見
請蘋果報幫你報導一下,免得有人繼續受害!

linznd wrote:
看了樓主的文章,小弟...(恕刪)

在民法上 只要雙方合意

即視為有效約定

不一定要簽約才算數

是說有契約舉證容易

只有收據就得想辦法證明他是訂金

如果樓主有收據

應該是能請求兩倍訂金返還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跟他拚了.主張雙方已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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