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橋峰預售屋的買家,近日橋峰已近交屋。
數次向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欣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反應汙水管設計等問題,大陸工程都不肯改善,所以打算對該公司進行訴訟。我知道同樣問題的住戶很多,想說團結力量大,徵求對橋峰有同樣問題,甚至有其他問題的買家,能夠和我連絡,以爭取該有的權益,謝謝。
根據律師查到的判決,應該可獲5-10%的賠償。
目前先召集大家,必要時寄判決至每戶的信箱或投遞至各戶的門口,號召更多的人。因為工作的關係,有幾位熟識的立委助理及記者,也有前台北市議員的同學,不過要麻煩人,總是不好,會希望用群體的力量,爭取應有的權益,類似青山鎮及國xxx管的方式。
我們還未調建築圖,不過我相信應該是按圖施工。但我們要提訟的是「購買時未告知重大訊息」,合約書也未寫明有汙水管穿過。如同漏水屋、凶宅等有問題的房子一樣,主管機關也未禁止販售,但重大訊息應告知買家。橋峰低樓層如四樓以及水箱樓層等明顯可知的問題,他們也有減價(經房仲得知),但對於汙水管客戶無法預知的訊息,他們就不告知,反而高價售出。大陸工程只態度強硬地回函說合約書已附上下樓層的平面圖,也有審閱期給你們看,意思是內有管路間位置圖,你們應該自己知道上下樓層的管路間位置不同,所以會有汙水管穿越的情形,非常離譜。第一,我們不是專業人士,不會看到這麼細,第二也看不懂,再者,請教專業人員如律師、建築師,根據大廈公寓管理條例,上下樓板之間的空間為私人空間,汙水管都不應這樣,專業建築師說他們可以墊高處理或設計樓上的隔間內行走,馬桶用懸壁式的馬桶,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憑甚麼合約書未註明汙水管會穿越樓頂板,要我們自己看合約了解,就算我們看到了,照專業認知也應該是在樓上的空間跑,不應在我們這裡跑。不然,吊管工法一定要施行,也該告知我們,並減價,反而是高價賣給我們,我們認為極不合理。
律師找到其他建案的判決,也是類似情形,都未變更設計,但只要是住戶的情形,都獲得勝訴及賠償,有一案甚至請建築公會評估,得到設計上瑕疵的回覆,故獲合理賠償。有親戚為前台大法學院院長,也有請教他,也說建商預售屋應負擔保責任,法律上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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