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P250 wrote:流淚已經入住了..才知道..應該默默的去繳嗎?!...(恕刪) 你可以拒繳直接找業者幫你重新申請個新表舊表的部份可以去申請切結問題是..光申請的新電表要1-15000左右..真的會比較省嗎?
sky_zeng wrote:你要莫名其妙幫人付錢...(恕刪) 那你要為了莫名奇妙的一口氣就莫名奇妙請新的表花好幾萬送給政府嗎標法拍這都要算進去的成本與基本常識標了不想繳水掉可以除非他水電費很驚人.....不然乖乖付吧
MDP250 wrote:已經入住了..才知道...(恕刪) 除非是可以申明過戶時間還要水電瓦斯公司讓你不繳去追前屋主,不然就是要繳,因為這些費用可是鎖地址而不是人,欠費就是這一戶會斷水電瓦斯,那你還要住嗎?一次教訓學一次乖,下次買屋就要先check.
建議你先評估未繳費用和重申請的費用,拿小弟來說,當初買法拍屋前屋主管理費,水費、地費均為繳,和管委會協商以空屋管理費結清(可以去法院申請前任屋主未繳之費用與新任屋主無關,當初為了和諧所以忍痛繳一半約一萬二,因為是要自住),水費和電費均被拆表,未繳之費用兩項加起來約3千元,問題新申請裝表費用要破萬,所以選擇幫他繳清申請復表在拿土地所有權狀和房屋所有權狀及法拍收據申請更名,省了約7~8千元,所以您可以先評估哪一種費用較低再決定。
前屋主若電費兩期4個月沒繳,應該會被拆表,繳這些水電費,應該也沒多少錢吧!??且法拍屋只拍賣不動產,水表/電表並不是不動產,也不是前屋主的動產....水表/電表的"安裝費"算是送你的....像 chc2218 ,他貴的是管理費,水電費還不算什麼...
通常補繳的費用會比重新申請的還便宜一些,除非前屋主每月用量都很大才會有上萬元!版主繳費可以順便申請變更用戶名稱.公電及管理費部分要看管理條約,是否有明列後繼者要繼承補繳!另請仔細看7樓的討論內容,不再補充.例如:補繳+罰金共約5000元,重新申請安裝約10000元.你要選哪一個?省錢比較重要吧!請版主自行衡量.又不是不能改用戶名子,奇檬子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