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屢屢嗆聲說「法院見」,說她有多少證據要給法官看,現在卻變成縮頭烏龜了!
我們當初給她十萬現金+五十萬本票去談房屋買賣,最後沒有成交(七月底),他到現在這筆斡旋定金都不願意還!
這張委託書我們根本沒有簽,她竟然可以自己用影印+立可白,自己創造出一張來,就為了侵占我們的斡旋訂金!
每張證據都會說話,這張委託書上紅框部分寫著的就是她的心事,請大大們好好欣賞,哪位正派的仲介會讓客戶簽這種不平等條約!?
乾脆就寫:我要你的訂金,我要你的錢,就好了嘛!

danytada wrote:
我現在都不相信仲介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