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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仲介偽造的文書,請大家參考

檢察官已經傳喚兩次了,這位林姓仲介兩次都無故惡意缺席。

當初屢屢嗆聲說「法院見」,說她有多少證據要給法官看,現在卻變成縮頭烏龜了!

我們當初給她十萬現金+五十萬本票去談房屋買賣,最後沒有成交(七月底),他到現在這筆斡旋定金都不願意還!

這張委託書我們根本沒有簽,她竟然可以自己用影印+立可白,自己創造出一張來,就為了侵占我們的斡旋訂金!

每張證據都會說話,這張委託書上紅框部分寫著的就是她的心事,請大大們好好欣賞,哪位正派的仲介會讓客戶簽這種不平等條約!?

乾脆就寫:我要你的訂金,我要你的錢,就好了嘛!

一份仲介偽造的文書,請大家參考
2010-10-28 10: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仲介 文書
我不是仲介,但從事地政相關行業,看到這份契約內容
我笑了
他缺席人呢??找得到的話就報警
它炸你現金十萬元(本票不算)
真是一點都不正派的仲介
所以要找正派仲介以及地政士
別告訴我正派的你不會找

以前也遇過要斡旋金的情況!
但是一直有很大的疑問,要談的沒辦法嗎?
一定要拿錢嗎? 真搞不懂不是都要談成了才有錢拿?

好險我之前那一筆錢有拿回來
我現在都不相信仲介了,她們跟投資客只會拼命把房價拉高
又不會幫我們消費者爭取到更低的價錢
可以講一下是那間仲介嗎?
給大家警示一下吧。

kevinfrancine wrote:
以前也遇過要斡旋金的...(恕刪)

我現在都不相信仲介了,她們跟投資客只會拼命把房價拉高
又不會幫我們消費者爭取到更低的價錢

PS: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整船的人,世界上總不可能全都是好人吧?
請發揮同理心...試問,買的人誰不想買的便宜,賣的人不想賣個好價錢?
仲介的立場當然是去磋商價錢達成雙方共識不是嗎?
這份合約絕對不是合法仲介公司所開立出之斡旋書或委託書。
1、未加蓋不動產經紀人章
2、未加蓋該不動產營業店章
3、未加蓋經紀營業員章及營業編號
詳細罰則及規定請參閱『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
看到合約內容笑翻

不動產買賣"承諾書"→是打算天荒地老永遠委託?!
最後"作成"→偽造文書修改完成?!


danytada wrote:
我現在都不相信仲介了...(恕刪)


這就是仲介業奇怪的地方.

神也是仲介,鬼也是仲介.

仲介到底是幫買方,還是賣方呢?

就像在法庭上,告人的和被告的都是同一個律師.

你說這律師到底要幫誰呢?

結果就是仲介到頭來只幫自己取得一個最有利的點.

自頭到尾都是仲介二頭自導自演,所以買方自己也要做功課.

別忘了,仲介是按百分比收仲介費的.

賣方收一筆,買方也收一筆,也難怪房仲業如此的快速成長.

至於房價高漲也別都怪仲介啦,不過也有闗係啦.

政府以低利率默許建商及投資客用銀行的錢蓋房子買房子,他們老本都不用出,只要付利息錢.

結果是投資客及建商不斷坐大,說高房價要怪誰?怪我們英明的政府啦?

等投資客及建商資本坐大時,政府再怎麼打房也無動於衷了.

omega666大大果然是行家!

哪有合約是簽到「達成簽約協議為止」的!她天天躺在家裡睡覺都不去談,那我們的斡旋金就要地老天荒的擺在她的口袋裡囉?

這位仲介請大家記住他的姓名,她目前是跑單幫的(朋友介紹的,他也很無辜的被大家罵慘了),當初朋友是說她手段很高(也就是臉皮很厚),很會談價錢(現在我相信了)。

當初我們也不知道仲介是不能跑單幫的(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包括執業的律師也不一定清楚,為了這個爛人,我做了不少法律諮詢),一旦被檢舉,是可以罰10~30萬元的罰鍰的。根據高雄地政處的消息,這位林姓仲介今年到十月為止,已經成交五十多筆買賣了,所以被開罰十萬元(為什麼才十萬啊!?-----瘋狂吶喊中)

當初她找上我們,旁邊也是搭配一位有巢氏的仲介,兩個人一起帶著我們看屋,我一開始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跑單幫的啊,當我們覺得有問題想要請人仲裁時,才發現求救無門。

我不得不說,這位仲介的惡劣行徑,真的讓我們對仲介的印象大打折扣!

但是理性告訴我,並非所有相關行業的人都會做出這樣離譜惡質的行徑,所以我才希望在這裡發表出來,別讓老鼠屎繼續壞了整鍋粥,也讓更多的人從我們痛苦的經驗中一起學到教訓。

跑單幫的仲介規避該繳交的費用和責任,也就是稀釋了正當掛牌仲介公司和營業員的利益,如果有仲介業人士看到這篇PO文,也請你們譴責這樣的同業!就是她!讓大家失去對你們的信賴和尊重!!!!



gwen0210 wrote:
這就是仲介業奇怪的地...(恕刪)


超誇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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