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家跟親戚買了一間屋齡超過30年的公寓
經過重新裝潢後 打算在賣出
有請仲介 委託賣房子 之後有一對夫婦 就買下了我們的房子
再辦理過戶這些手續期間 經過了 高雄919颱風
還有 10月初一場大雨 卻發現了漏水 (這時買方男主人有去看)
但是 在颱風過後期間 有委託仲介跑一趟看屋子有沒有漏水 仲介說沒有
所以推算 是10月初這場大雨 導致滲水的
問了親戚 他也說這房子沒有漏水情況
這時 過戶的手續都已經完成了
我們有請仲介 委託抓漏的去估價 說要 25K
我們也有誠意的 想幫他們漏水的部分 處理好
但 買方女主人 說我們要賠償他20萬 (說是精神賠償)
不然就是要 我們全額買回
聽仲介的說 那女主人說 要去消基(保)會投訴 還有說到不然就告 之類的
所以想請問 如果1.我們有誠意的想幫他們處理漏水部份 這樣 我們還要陪他20萬嗎 ?
2.如果他們提告 這樣對我們會比較不利嗎 ??
煩請懂法律的 幫我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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