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前陣子的大雨 造成外牆滇水入屋內 还是剛裝潢好的木質地板咧

想說还在契約的半年保固內
這個賣任應該是由賣方來負責才對
誰知通知了仲介(台灣房屋) 只派人來看了一下
過了好久 才給我們答覆說 賣方只願意付一半的費用 表示另一半的錢要我們自己去承擔

我是有上網去查過 只要半年內的漏水事件 都是賣方要全部負責的
但是仲介方卻不大願意幫我們去處理這件事 还希望我們能妥協接受這一半的賠償
聽的真的讓人超不爽的

我是有打算要提出告訴 不想要小市民這樣被欺壓
希望各位大大有任何寶貴意見都可以提供給小弟參考 謝謝 感恩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