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今年真是走了狗屎運..真的很賽!
本來看到一個小套房,要拿來當室內設計工作室用,但是粉貴,考慮到目前的房貸,弟弟也有考慮北上發展,
所以後來弟弟就購入了這間套房,但是最近訂婚之後,他老婆也是同鄉,所以就不考慮北上發展,之後因為要賣掉也不
好賣,轉而承租出去,結果就是一連串的 屎運的開始. ....去找土地公 拜拜 ....前情提要 [完] ...待續
承租的是一個年輕人,自稱從事電腦維修的工作,但是第一個月房租付不出來,要求延遲,先給 一個月押金,還有一個月房租,因為弟弟要訂婚,要用一些錢,就先出租了再說,因為沒啥經驗,但是剛好在貼廣告的租屋網站上,看到有房東給他的評價 是此人誠信有問題,以為他是因為我們的房租比別人便宜一兩千塊/一個月,所以可能本來去租到一個月一萬二三
改租我們的一個月一萬,所以也不以為意!
出租的第一個月,沒啥事情,風平浪靜,搬家第一天,小弟好心的去找了第四台還有網路公司來牽線,他還跟他的女友一起搬家.但是他很衰,聽管理員說,沒多久就犁田,整隻腳打上石膏,這時候,他要求第一個月的押金能不能分兩次給,我也答應了,但是事情的背後,卻不單純....!
又過了幾週,因為當初有跟管理員說,因為網路上有人給他誠信有問題的評語,所以交代警衛要留意一下此人,看看交友或者出入是否複雜.結果某次過去拿帳單的時候,管理員說,有很多寄給他的東西,名子都不一樣.但是都是他收走的,
然後他又刻意改了對講機的序號,本來如果由室內撥給警衛室,設備上面會顯示幾號幾樓,但是他卻把它改成1111.
變成警衛都搞不清楚到底是誰,這又讓我更加的起了疑心!.
後來,某天的晚上十一點多,警衛通知,說有人報案,說房客可能在裡面昏倒啥米小叮噹的.基於道義只好晚上十二點過去開門.到了現場,只看到一名自稱他朋友的人,說他欠他兩千塊錢,只還了他一千,還欠他一千,救護車到門口,發現裡面有聲音,但是本來要應門,結果後來沒幾分鐘之後,陪同警察還有醫護人員上去之後,敲敲門沒回應.只好開門,因為也很怕有人就躺在裡面.結果 開了門.人....消失了.六樓耶!! 重點是 他還打上石膏,隔壁就算有頂樓也是五樓,而且我們套房挑高3米六,一個打上石膏的人可以這樣JUMP 下去,真的令我匪夷所思.
後來警察就拿了專用機器,跟我核對資料.順便清查流動人口.但照片上的人跟我看到的不是同一個==! 我暈
這下子我又起更大疑心,加上那個報案的人自稱是她朋友,過程中不斷說他 拉K,還欠他錢,小弟合理懷疑,因為他欠錢不還,所以謊報叫警察來,想要破門咧,挖哩咧,當然沒有搜索票不讓你進來,不然破門算誰的.
就這樣房客又消失了好幾天,打了十幾通電話都沒人接,後來好不容易聯絡上,就表達想要把房子收回來的意願,這樣再下去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情,本來約好隔幾天要去法院公證契約,結果也是又打不通.直到 前幾天,波麗士大人又打電話來了,這次更帥了,他帶了一個朋友上去,結果沒多久,附近管區過來人口普查,房間內仍舊只剩下一個人,但是裡面瀰漫著奇怪的味道,小弟又過去了一趟,人當然又消失了,但是警察在現場查到,K它命,偽造證件 數十張,挖哩咧,我又暈.簡單的去警局作個筆錄之後就回家了.
只是那個很衰的朋友,在警局不斷的說,東西不是他的,他剛出獄.....挖哩咧. 然後房客又是消失了數天.
時至昨天,又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說人抓到了,要小弟去開門,到了現場,剛好遇到同鄉,又是當兵的同T,打了招呼,就上去,他說,房客是通緝犯==a. 所以要上去搜索,小弟事先詢問了調解委員會的律師,他說搜索可以分為同意搜索跟緊急搜索,有抓到人,表示他同意搜索,因為房東把房子出租出去,使用者是房客,所以要由房客同意搜索才行.
上次來沒搜到東西,這次在同梯的幫忙下,一共三名員警,共搜索到,援交資料,海洛因n公克,吸食器,分裝袋,以及電子磅秤....越搜越多,挖哩咧,還好人抓到,不然真不知道要如何善了.
又回警局作筆錄,這次是做他的,小弟準備好終止合約切結,讓他請家人來把東西搬走. 他還想我退他押金,挖哩咧
用假證件來承租,又延遲付租金,裡面還有K它命跟海洛因的味道,光是油漆粉刷,加上清理,就頭很大,還想退押金.
只好說,請你家人來,當面點交,維修我會請人來估價,看剩下多少在退你. 他就留了他父親的電話.
今天早上,想說趕快連絡一下來處裡,剛打過去,他父親頻頻表示教子無方,但是工作忙無法上來,要請假要扣薪水.之類云云,那想說不然就延幾天,給他方便,後來他父親又表示,人進去裡面,家境不好,無法負擔車資,看小弟能不能退他一萬塊(一個月押金) 讓他能夠上來處裡,小弟就表示,房子不是我的,我沒辦法承諾,加上事先有簽訂契約,表示因為網路還有第四台是因為它的需求才牽線,因為我們沒有附第四台跟網路所以才便宜幾千塊出租,結果他父親就說,如果沒有一萬塊的話,他上來也沒意義,小弟就說,那只好照合約走,因為他簽了同意書,所以時間到了,就是把它的東西清出去,他就嗆聲說,如果你敢清出去就準備挨告....就掛電話了.小弟心想,阿不是都沒錢了,還有時間可以告我,而且跟我簽契約的是假證件耶,沒告你偽造文書,就偷笑了.
以上經驗,建議大家,(跟派出所所長,以及警察朋友,還有網路上搜尋所得到的結論)
1.租賃契約雙方最好去法院公證租賃契約,萬一對方消失,依約可以扣完兩個月押金之後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把東西
強制搬離.
2.最好有警衛,因為警衛可以幫你留意很多事情,小弟警察朋友前兩天才接到一個電話,某房東請他過去租屋處看看,
結果一看,現場已經拉封條,裡面三個躺在廁所.==a有警衛的話可以留意出入是否複雜.還有上述的其他徵兆
3.包租公其實問題比投資客大,好房客讓你上天堂,有問題的房客,讓你頭很大...
4.要核對雙證件.這個房客用偽造的健保卡,而且它還是去填資料健保局就發給他了,我想這個應該要去彈核才對,
我當初是看到新式身分證,還有健保卡,才信的@@,沒想到現在做的很精美阿,那些假證件!
以上報告完畢,
1.不管他是否偽造文書,法律上合約仍屬簽訂雙方,並保障雙方之權益,除非你列出所有東西之清單請他簽名,否則私人物品並無法視同廢棄物來清理.
2.最好請他的家屬親自前來處理.
不知道各位板上神人是否有高見. 下午想去問法院或者另外一處調解委員會的律師,問問其他律師的高見!
道本無遠近,曲直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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