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不動產贈與小孩的問題!!

打算把台中的一間小套房轉給小孩,不知這樣是否會有贈與稅?
說明:
台中有一間套房,約20坪. 目前市價應該在150萬左右.
打算將產權轉給小孩, 小孩今年國三.
問題:
1. 由於房價低於民法的父母贈與子女每年200萬的標準,是否可以以不動產做贈與, 且符合贈與金額內?
2. 房屋一旦可矣將產權轉給小孩,是否仍需要家長的戶籍與小孩在同地?還是小孩的戶籍在移轉時移入即可?
thanks..
2010-04-29 8: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小孩 問題
訂閱
我也很好奇把不動產過戶給小孩
會繳多少贈與稅
這個問題問題之前我也問過也查過
你可以用逐年贈與的方式
那就可以達到免贈與稅的問題
以下是我查的到資料
--------------------------------------------------------------------------------------------------------------------
出處1: http://www.twgocn.net/archiver/tid-246.html
利用土地公告現值調整時機贈與 不必繳增值稅[/color]
例三:丙擁有一筆土地,並和建設公司合建分屋,丙以子女名義為起造人,將分得的房子直接歸與子女,以此規避贈與稅。經國稅局查獲後,認為丙的做法視同贈與子女土地及房屋,因此向丙補徵鉅額贈與稅。

除了存款、股票等動產,可利用分年贈與達到節稅目的之外,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也可以利用分割移轉的方式,逐年贈與給子女等,仍可達節稅目的。

除了舉例而言,如果某民眾想將其所擁有的一筆公告現值為六百萬元的土地,贈與給兒子,又不想繳納贈與稅,則該民眾可以利用夫妻贈與免稅的規定,先到國稅局申報將一半的土地所有權贈與給配偶,夫妻兩人再利用年百萬免稅額,一年各贈與三分之一土地產權給兒子,三年內即可以將該筆土地贈與兒子,而不需要繳納贈與稅。

除了有些民眾因為不諳贈與節稅之道,透過其他不同方式贈與子女土地或房屋,因而被課徵贈與稅。如在前述案例三中,如果丙利用土地分割移轉的方式,先將部分土地贈與合子女,再與子女共同為起造人,和建設公司合建分屋,則子女即可同時取得土地與房屋,而不需繳納贈與稅。

除了另外,由於贈與土地時,同時也會有土地增值稅的負擔,民眾若要節省土地增值稅,則必須要選好贈與的時機。由於我國的土地公告現值是一年調整一次,因此,如果兩次公告現值之間,買進不動產再贈與或賣出,因公告現值並無調整,即可不必繳交土地增值稅。因此,如果民眾有心贈與土地給特定人,又不想利用年百萬免稅額做分年贈與的計畫,就可以將手中取得的土地,在下次公告現值調整之前,轉贈出去,以節省土地增值稅。

--------------------------------------------------------------------------------------------------------------------
出處2: http://www.rdec.gov.tw/ct.asp?xItem=3733&ctNode=3651&mp=100
以逐年贈與方式累積未成年子女資金,當未成年子女置產時,只要提示歷年申報贈與稅之免稅證明書,是否就不會被課徵贈與稅?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答覆,父母以分年贈與方式累積未成年子女資金,雖取得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惟當未成年子女購買房屋、土地或投資股票等財產時,仍需提出完整之資金流程,以證明確係以歷年受贈款項購置,否則,即使持有免稅證明書,仍將被課徵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指出,該局最近查獲某君(未滿二十歲)八十九年間以三百萬元購買房屋乙棟,該局請其提示付款流程及資金証明時,某君主張其資金來源,係父親從八十七年至八十九年每年贈與一百萬元,累計金額達三百萬元,該筆款項已逐年申報贈與稅,並取得免稅證明書,經查其父親誤認為只要持有歷年申報贈與稅之免稅證明書,即可避免贈與稅之課徵,故每年申報完成後,即將所贈與子女之存款領出他用,致無法提出完整之資金流程以資證明,因而被核課贈與稅。
該局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特別提醒贈與人,如規劃以逐年贈與未成年子女現金,以供未來購置財產,除了要注意每人每年一百萬元之免稅額外,仍應保留完整之資金流程,以免將來置產時無法提出確實證明文件,而被課徵贈與稅。
若沒記錯 是以公告現值計算 非市價計算
贈與免稅額度 一人每年有220萬的額度
低於此金額 是免稅的 但記得去國稅局辦妥相關程序 取得證明 以免日後徒增麻煩

至於第二個問題 就沒法回覆了
Omegafang wrote:
打算把台中的一間小套...(恕刪)

每年220萬的稅..去國稅局申請
家長戶籍.不需要與小孩同戶..小孩可以單獨遷入戶籍.戶籍內只有小孩一人.小孩也可以當戶長.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贈與免稅220萬的額度是指直系親屬嗎
那旁系親屬算不算

之前跟親戚合買不動產
當時年紀小不懂事
以為合資付錢就要登記名字
結果喪失了首購的優惠
現在轉讓又可能要多付一筆錢

不知道這樣的節稅方式是不是適用所有人的贈與
Omegafang wrote:
打算把台中的一間小套...(恕刪)


1.可直接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辦理贈與登記
此次移轉部份未達贈與稅課稅標準,所以不會有贈與稅,但是一定要申報贈與
2.親子戶籍是否一起不影響贈與,但有可能影響房屋稅及地價稅(此部份可過戶完成後逕洽管轄稅捐機關)

以上提供參考
cherie123 wrote:
贈與免稅220萬的額...(恕刪)


不論被贈與人跟你有無親屬關係,220萬是指同一個人(你)同一年度所有贈與(含視同贈與)的免稅總額(樓上已有人詳述)

合資購買不動產,要保障自己權益,最簡單做法就是按出資比例登記所有權,這點你親戚跟小時後不懂事的你(這是你說的哦,我只是引用...)都有作到,幫你們拍拍手;換個方向想,如果(只是假設)今天有人因為當年合資購買不動產沒有登記所有權,所以現在取得首購資格(省了利息),結果卻因當年沒有登記所有權而失去合資購買的財產,這樣划算嗎??請深思

以上僅供參考
當然保障自己的權益是必要的
不過我們當時的狀況是太衝動了
一股腦沒搞清楚所有的利害關係跟條文規則就簽約了

想繼續請教的是
如此一來我們可以透過贈與的方式辦理產權轉移

1.需要找代書辦嗎,還是自己去地政辦就好了
相關文件與流程可以在哪兒找到
2.房屋目前有貸款,這種情形下可以贈與嗎
(目前是計畫轉貸)
3.房屋貸款的利息目前是我在扣抵所得稅
這樣的贈與轉讓情形會影響下年度的扣抵嗎
還是說所有權歸所有權,貸款歸貸款(看債權人是誰)

以上謝謝解惑
父母親每年對子女「各有」110萬贈與免稅額度,合起來才算220萬
所以如果是單親家庭,或者父母有一方亡故就只剩一半了
如果要將房子贈與小孩
請利用附有負擔贈與
意思是說:贈與給小孩子後,要以小孩子的名義繳房貸
舉例來說
一般市價1000萬的房子,公告現值通常600萬左右
假設你的房子在很好的地段,公告現值800萬也沒關係
贈與後,扣除220萬免稅額度後,稅基是800-220=580萬
如果你使用附有負擔增與的話,讓小孩子背8成的房貸(800萬)
這個附有負擔能夠扣除,意思是說,稅基為580-800=-220萬
贈與稅就可以免課
不過這個方法最好是小孩子已經成年且有工作比較容易
如果未成年也行,只是方法複雜點
如果完全不想讓小孩子負擔房貸壓力的話(你可以當我爸媽嗎?)
以後每年還是有220萬免稅額度可以贈與給小孩子
這樣應該懂我意思了吧
這中間的成本從高額贈與稅變成只有銀行利息
節了這麼多稅,給銀行賺點錢也還說得過去吧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