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惡房東 押金不退 還恐嚇我錢不夠需要在預付水電費

我比原訂合約提早一天搬家
希望有時間可以把租來得房子打掃一番乾淨還回給房東
我告知房東
我8日搬走
結果7日晚上11點就來敲門說他要明天晚上就來看房子清點東西並且要粉刷

我語帶拒絕希望在租約到期當天再清點
我要打掃好房子給他
當天房東一直打一直打給我
就是要提早進來

我提早搬走了
但我搬走前告知他他可以進去清點
但我裡面有哪些東西
我明天會去跟他當面清點時帶走
他也說好

沒多久打來告訴我
1. 冷氣漏水要我賠
2.廁所門有片剝皮往下掉了1公分說是我用的
3.桌子有掉漆
4.我這些東西押金都不夠抵扣要我在預付水電費給他

我告知房東
我使用沒有漏水耶?怎會這樣

如果是我用的損毀了本來就要支付
讓你扣沒有關係
錢不是問題
但請他不要賴一堆在我身上

我使用一年都沒有漏水
你今天自己進去後就漏水
廁所門一直都這樣我沒在意過

他說
錢不是問題是不是
我就看你要賠多少錢

想到我合約還放在租的房子裡沒有帶出來
1>他會不會把他帶走或是在合約裡家住任何事項?
2>如果他帶走遺失了我該怎麼辦?
3>租房子前都沒有拍照租房子後都把問題歸在我身上(我是否不需要因房東所言認帳呢?)
4>他說前兩個房客不愛惜房子落跑,跟我抱怨,現在卻把之前問題都在我身上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自保
我要去跟他清點了
還在租約時間內
是否有利於我的方式呢?
一直覺得被挨悶棍
2010-04-10 3:04 發佈
漏水的地方看有沒有目顯的水痕
如果沒有先拍照下來
只要有一樣是惡意汙告
我想你就可以反呅他一口
其他地方入住之前有檢察嗎
如果沒有
那就反告他
全部都沒有檢查也沒清點
就讓我入住了
skyT wrote:
全部都沒有檢查也沒清...(恕刪)



沒有檢查=你和房東都沒有檢查,那大家來揮吧,其實租屋和當房東都是一門學問,只是大部份的人都是靠經驗學習法,希望版大記取教訓,下次租屋一定要在合約後方標註入住前房子不妥的地方,以免後續引起不必的紛爭.

skyT wrote:
1. 冷氣漏水要我賠
2.廁所門有片剝皮往下掉了1公分說是我用的
3.桌子有掉漆


一般而言,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才是房客的事.
先假設你們用的是書局制式契約,沒有特別約定的情形下。

先回答你的疑問:
1.當然有可能,不過現在的科技沒有笨到無法鑑定墨跡在何時寫上的,房東還要背負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如果他真的這樣做了,直接到提起告訴他就毀了。
2.合約遺失對於你最大的影響是你【難以據契約主張權利】,而且你也很難舉正是房東遺失。不過房東那也會有一份,當然可以請他提出。
3.不一定,不過物品使用本就有其使用年限跟折損,端看房東要求是否合理。

清點時:
1.冷氣漏水,這種問題可以說是機械問題,除非你的確有去毀損冷氣(都看的出來),不然這類都算在自然損耗。
2.物品毀損,請房東出示完好之照片。而且,油漆本就會自然剝落,桌子那些使用上縱無不當,也很難保證完好無缺。

重點是,房東在清點之前已經先行進入過,這點在法院對他就相當不利了,樓主只要堅持立場,不是自己做的就不要承認,並拍照保留證據,相信樓主問題是不大的。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