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我有一間房子要租給人在內湖
但對方是低收入戶有三個小孩正在讀書
她是單親媽媽負責帶三個小孩
本想說出租是不給人入戶籍等問題的
但看她如此狀況心想好吧
聽了
幫我門找房客的仲介說
可用入戶口的方法就好也不會有稅的問題
叫我不用擔心
找了網路有一些問題很搞不懂
第一
入戶籍及寄戶口是一樣嗎 差在那邊?
第二
獨立戶是甚呢?
第三
若有一天她搬走她沒辦離開這個寄戶口
我是房屋所有人可以自己不需要她一起去戶政把她遷出嗎?
感謝大家的回答 煩了好幾天
這樣對方也是戶長, 若要辦理需要使用戶口名簿的業務時,
就不需要拿您或您家人的戶口名簿, 這麼一來, 雙方都方便...
報稅時, 也只需使用您戶口下的親屬..
雖然, 非親屬關係, 跟報稅也扯不上關係,
但為了避免其他的問題, 使用獨立戶口是最簡單, 問題最少的處理方式...
這麼一來, 您只需協助辦理對方入戶口的事直, 日後的相關業務, 就不干您的事囉...
除非日後, 對方堅持不移戶口,
這方面您只需致電到貴府所屬的鄉鎮市公所的戶政單位詢問需準備的資料辦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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