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中遭遇到小偷入室偷竊, 整個防盜鐵門被完全撬彎毀損, 有報案了. 推斷大概是下午犯案,損失慘重.
小弟目前居住的新社區大樓, 樓下有兩道門禁. 24小時保全. 管理委員會已經成立, 由於建設公司目前還在現場施工和銷售. 之前開會決議白天是由管委會請建設公司代為安全管理,晚上則有請保全公司.根據之前買房時簽訂的房屋管理條例規定,管理委員會委託的管理服務人員應該保證住戶及環境安全, 人員進出必須登記, 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作證件等等一些安全規範,完全沒有實施. 根據監視畫面顯示, 人員進出全無管理, 白天甚至連門禁都一直大開, 完全形同虛設. 可疑人員隨便進出無人管理. 安全存在很大的漏洞.
跟管委會協商責任賠償問題, 他們堅持因為白天建設公司負責安全照看, 屬於服務性質. 故沒有任何責任, 白天的安全需要大家自己負責自己的安全. 自求多福.
小弟求助無門, 故煩請教網上大大,幫小弟出點主意. 面對這樣的建商和管委會該怎樣追究他們安全管理漏洞責任和索取相應的賠償.
小弟覺得這樣的社會現象不知道可不可以上個新聞廣播一下, 讓正在選購房子的人注意和防範, 以後再遇到這樣的事情, 最好跟管委會和建設公司事先簽訂安全合同, 來保障自己.
樓上這位這麼認命的大大, 真是知識淵博, 能讓你頭一次聽到也不容易啦. 抱歉喔. 要不要考慮一下我的房子呢?
tktk0624 wrote:
目前損失已造成,但是...(恕刪)
謝謝樓上的大大啦, 今天下午已經跟律師面談啦, 也已經要向法院對建設公司提告了. 賠償現在是另外一回事(應該也很難得到賠償了), 主要是他們建設公司經理的態度激怒了我, 我現在想的是找回我認為的公道, 和讓正在買房的購屋族注意這類房子的隱患.
如果是內賊就比較可怕啦, 個人認為內賊的可能性不大. 因為上上個星期開始就有人假借送沙發的名義每層樓送沙發, 可是又沒有看他有傢俱或沙發在身邊, 直接在各樓層住戶的門口按門鈴. 發現屋子有人, 就說, 按錯樓層了, 或說送對面的(樓下門禁由此看出只是裝飾). 通過錄像帶, 他們白天大都把各棟大樓門禁打開著, 人員都隨便進出各樓層不用刷卡的.
反正在這樣的地方住真的沒有意思了, 理講不清, 離開總可以吧. 我已經印製布條, 低價自售啦. 總之住戶對建商而言, 總是相對弱勢的. 只能認倒霉, 選錯建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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