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時間:2009年4月7日
工程期限:2009年4月7日起至民國2009年6月6日止
今天已經 7/29 了,還是沒有完工。
從 4/7 開始,每天下班後都有去現場尋看進度,只能說是龜速,
甚至從5月開始都還有一個禮拜以上都沒動工…
6/3 去找設計公司理論,他們給的理由是自已工班調配不當,還有大樓管制太嚴格。
工程的盧經理說大約再20個工作天可以完成。
從6月底到7月初,每個禮拜問,每個禮拜的回答都是本週可以完成,但實際上還是一直拖…
拖就算了,品質真是OOXX…
每次看到有問題的,我們都會第一時間找工程盧經理反映,他都說會處理,處理到後來問題還是在。
7/15 叫我們去驗屋,結果問題一大堆,盧經理卻說因為每個人標準不一樣,
所以要我們去看哪裡有問題,他們會修到我們的標準,
但我們現在看到的問題明明就是很明顯的缺失,說給人家聽,人家還笑說我們幹嘛去幫他們監工。
後來本來約7/20總驗收,7/19去看還是沒有任何改善,
對盧經理下最後通碟:
我再給你一個禮拜的時間,7/27總驗收,不要再說什麼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
我們就以你的標準來驗。
7/27 驗收時,有問題的地方還是跟7/15一樣,(7/15的照片我沒有放上來)。
盧經理的經典名言還是那一句: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
我就指著下面一張圖的缺失問他:「這就是你的標準???」
盧經理還腦羞成怒的回我說:「對,這就是我的標準」
然後我在驗收指出的缺失,他竟然還說,要不要拿放大鏡來檢查啊?
真的是很令人生氣!!
驗收床板時,人上去踩會凹陷,盧經理說床不能上去踩~~ (我花2萬多塊訂做的臥床不能上去踩??)
想請大家來評評理,看看下面的圖片,我所指的缺失是很吹毛求疵的嗎??
除了可以照到的缺失外,還有很多缺失無法用照片拍出,
例如和室地板踩上去有異音、床板會凹陷、手扶欄杆會搖晃…
大家應該會問,為何我都對工程部的盧經理? 設計師跑哪去了?
因為我的設計師5月底就被調到大陸去了 ><
目前處理方式已寄存証信函給這家設計公司,
並與盧經理協調好我們自已去找木工估價然後從款項上面扣抵~
有不錯的木工師傅可以介紹一下,看有沒有辦法幫忙修復嗎?
裝潢真的是要慎選呀~~ 這家設計公司的品質我也不說什麼,大家自已看就知道了。
1、和室門上方軌道有細縫


2、和室門角做的哩哩落落


3、和室門角做的哩哩落落


4、抽屜把手挖到破洞


5、櫃子層板邊緣殘破不堪


6、臥床木皮貼片

7、抽屜內部沒有修補


8、拉門角收的哩哩落落


10、櫃子縫細、有破洞


11、櫃子門片無法合攏

12、拉門角收的哩哩落落


13、樓梯表面都有問題


14、抽屜把手補的亂七八糟



15、櫃子門片無法合攏

16、櫃子門片無法合攏

17、拉門上方殘破不堪


18、拉門上方殘破不堪


19、拉門軌道殘破不堪


20、拉門上方殘破不堪


21、手扶欄杆會晃,與設計平面圖高度不符,
平面圖高度:120,實際高度:80



22、油漆未修補直接粉刷




23、櫃子與牆間有隙縫


-----------------PM6:00 補充------------------------------------------------------------
因為我家是挑高4米2,有做夾層,1樓高度大概只有195cm,閣樓大概只有185
所以大部份的缺失其實不用抬頭就可以看的很清楚 ><
先讓大家看看新房照片…

此裝潢我總共要花快80萬@@
感覺木作做出來的品質很像去大賣場買的幾百塊組合櫃…
看一下估價單,每個木作櫃少說都有1萬塊以上~~
其實缺失我必沒有詳細列出,
例如:
櫃子的層板很多水平都沒抓好…
閣樓的廁所高度做的跟當初不符,
當初廁所要求要有180,結果做出來只有170,身高184的另一伴,不能站直呀~~
補充照片



----------------7/30 9:30AM 補充-------------------------------------
很多人說我要求太over或龜毛… 也許有些照片看起來真的是不太明顯…
如果說我只花40萬,有這樣的品質,我也只能自已摸摸鼻子…
但是,我花了78萬…
如果說他第一次讓我驗屋,我就上來大作文章,那真的是我個人標準的問題 ><
但是,事實上,圖片看到的問題,我從7月初就一直一直跟設計公司反映,
從7月初每驗屋一次就講一次,盧經理也是從7月初跟我說這些都是小問題…
7/27說好總驗收,"小問題"還是在… 我只能無言…
都說是小問題了,怎麼從7月初到7月底都還是沒能改善??
除了這些小問題,還有很多大問題是無法拍照…
真的很謝謝大家的回應與支持,不管是正面還是反面,我會跟設計公司抗戰到底!!!
心情真是從原本的期待到失望到憤怒呀…
-------------7/30 PM5:09 補充-------------------------------------------
工程款總共分四期
簽約 30%
木作 30%
油漆 30%
完工驗收 10%
付款進度只有前面2期,還有40%的款項還未付(大約還有31萬多沒付款)
沒付款原因,設計公司並未告知裝潢進度且木作工程部份與合約平面圖不符,故先暫停付款…
且7/10 因設計公司一再delay工程,有先行告知設計公司,所有款項會等驗收交屋後再一併付款。
目前處理進度:
1、7/23已寄發存証信函給設計公司
2、設計公司說7/27也有寄存証信函給我,但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收到(我猜應該是說我沒按時付款)
沒按時付款原因:交屋期限一再延期、木作工程與合約平面圖不符
3、7/27下午與設計公司達成共識,兩方針對缺失部份進行估價,再來談後續扣款金額
現在就等設計公司估價看他們願意扣多少錢了!!
繼續抗戰到底!!
----------------7/31 PM4:01 補充-------------------------------------------
如 mark2617 所說的,合約內每張紙(騎縫章)處都有蓋章,
合約內的平面圖每頁也都有蓋章,
所以這點是我很站的住腳的地方~~~
目前進度,
7/30 設計公司打來說他們願意折扣6萬

To lycheng92,
當初我們挑這家設計公司是有看過他們的樣品屋,也沒這麼粗糙~
而且設計公司開的價,我們完全沒有殺過一毛錢…
我相信,不會有人沒事無聊到花錢找罪受吧><
----------------8/5 PM6:20 補充-------------------------------------------
這禮拜對方還是沒有任何回應,
我們有打到設計公司去直接要找老闆談,結果老闆到大陸出差><
目前打算是再等幾天,若對方還是沒動靜,準備寄發第二次存証信函!!!

keep tracking…
-----------------8/14 PM1:30補充-----------------------------------------
7/23 寄第一次存證信函
內容:提及設計公司未按合約完工期限完工且一再延期
8/10 收到設計公司存證信函
內容:提及工程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未能如期完工,且業主得准予商延。
(設計公司所謂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指的是工班調配不佳、大樓電梯太難等)
還有提及到多次請款,業主卻未同意
(設計公司工程進度緩慢且進度從未主動告知,也未跟我要過款項都是我主動提起
但設計公司回應不急,以品質及施工進度為主,有mail為證)
8/11 寄第二次存證信函
內容:提及設計公司未按合約簽訂平面施工,限設計公司在8/15前提出書面說明
想問一下,若收到存證信函,需要回應對方寫的存證信函的內容嗎?
例如,對方提供因人力不抗拒可因素未能如期完工,且業主得准予商延。
這點我完全沒有同意過可以讓他延期哦,這樣我再給他的存證信函裡要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