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6/29因為貪圖家樂福買二千送二百的活動,因而去敗了大直家樂福最後一台PS3回來(NT$11,980),加一元即贈台灣高鐵,店員很好心,將盒子裡所有的配件一一清點給我看,後來因為未足12,000,故再敗了一些東西,拿到1,200的使用券,其實,這台是要買來送人的,被店員打開就有點OOXX,但想說他為求謹慎,也就沒說什麼。
今天(7/5)在Mobile01看到SONY有特惠(即原本的配備外,加贈搖桿、HDMI線)嚇~我是豬頭呀,讓我決定要去家樂福退 (心想剛好七日)....
結果.....
第一、包裝已經拆開
第二、三十天的無條件退貨服務,並非全部適用
第三、連七天鑑賞期是有特定範圍的.....
家樂福的態度是,如果真的有問題,是可以換新品給顧客的....
我想要跟大家說的卻是....
第一、包裝已經拆開
是店員好心幫我打開清點內容物的,我是要拿來送人的,自己根本不會拆開的,
標籤一旦撕開,恕無法退貨,再怎麼好心的店員,也不敢自己說是自己拆開的.....一定說是徵求顧客的同意.
見鬼了.....明明就是店員自己拆開的,無奈我無沒有當下制止....也沒有拒買....其實當時的奇檸子很差的~
第二、三十天的無條件退貨服務,
數位家電(電漿電視、.....)及電腦相關產品及智財類的產品,恕無提供退貨的服務 (真是高招呀~)
其實我完全都沒有動....連包裝都沒有拆開來....這條其實很重要....也是容易模糊的
第三、七天鑑賞期是有特定範圍的.....
本以為自己可以立於不敗之地的,找來堂哥的老婆-執業律師要跟家樂福理論的....
結果她說....本條儘限於無法看到實際產品的虛擬通路,像網路購物,才可以....
哇~我不甘願呀~如果我當初不讓店員拆封清點,就不會這樣了....
想到之前在大直愛買買了2台WiiFit,(一直到今天還是比家樂福便宜NT$500X2=NT$1000) 也是照樣退.....因為警衛把我買來要送人的WiiFit給拆開了.....但那時就很不爽~所以隔兩天就給退了....愛買的小姐也沒說什麼.....
家樂福呀~還有那個幫我拆封清點的店員死都不讓我退......你們好樣的
祝你們福氣又安康
只能狠狠的跟自己說要反省要記取教訓......沒事別讓人拆你的包裝箱...
本原以穩操勝算的我.....才發現自己這麼無知......對事情都一知半解....
謝謝大家花時間來看完豬頭自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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