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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跟家樂福一個很不舒服的經驗,有類似的人要注意

笑死人了

你買之後的過幾天剛好降價

那請問你 如果漲價的話你是不是心中暗爽

還好先買了

何況家樂福也不是沒給你優惠了



買了都買了 何必上來取暖

老實跟你說了 我也在6月底買了一台

摸摸鼻子就算了 先買先享受

至於拆包裝

我買的3c都會先拆開來看一下配件有無短少

我覺得這沒什麼不妥的

想貪小便宜就說嘛

你不會明年再買不是更便宜



這篇看了有點無言...
講難聽點也才差不了多少錢,更何況家樂福還又有優惠,應該不致於虧太多.....ok啦~
看您文章中又買PS3又買Wii要送人,應該是不用在乎虧一點點~

最後小弟感覺樓主好像很喜歡退東西哪....有沒有常常在網路購物用這招?? 實體店面是不行滴

wingwu1980 wrote:
老實說,這篇文還蠻欠轟的...

你已經比過價才去買,然後買回來剛好第七天的時候發現SONY更便宜,所以要拿去退?
不用去計較什麼七天鑑賞的,光是你這心態,就足夠我轟你十篇凹客~

而且,你一直抓著店員拆開你的PS3在講,好像拆你的包裝犯了天大的錯一樣~
我講真的,我不知道別人,我個人買3C等各類消費性電子產品,還沒遇過不拆開清點內容物的...
而且你文章內容有點怪怪的,你在愛買買的WiiFit,竟然是警衛拆你的包裝?
你如果不高興,為什麼兩次在現場都沒有當下反應?清點貨物本來就應該,你如果不滿意,當下就該講~
但是,就跟你什麼東西都是拿來送朋友一樣的道理(誤),你不但當下沒講,還要等個兩天再拿去退~
我說真的,你就是傳說中的凹客~而且不是那種故意刁難店員的凹客,而是血液裡流著凹客血的凹客...

別抱怨了~先想一想是不是自己有哪裡需要檢討~


P.S: 老實說我不太相信你什麼都是拿來送朋友的,既然是送朋友,何必那麼在意那買1000送100...
就算多的那100你賺走了,但為何SONY的優惠沒價差,多送很多東西你又要那麼在意?堅持要退?
多送的東西是你要拿來送朋友的,又何必大費周張的退貨、爭執、當凹客?

再說,一般SONY的產品,外包裝都是採用按扣式的封口,根本沒有拆開會損毀的問題~
你也許會說,包裝上有原廠的貼紙或膠帶,但講真的,那些根本毫無法律效用~
而你一開始誤會的七天鑑賞,其實加加減減還是可以了解到,拆開就不能退,那還有個狗屁七天鑑賞?

鑑賞包裝外盒嗎?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實體商品哪有鑑賞期.......

以前在黃色鬼屋打工,遇到這種客人也滿無奈

買了手機說不好用要退....是怎樣啦
七天鑑賞期本來就不適用於實體店面購物…這不是基本常識嗎

且東西並沒有損壞呀…為何要求店家退貨哩?

只為了其它地方更便宜所以才要退貨,站不住腳的是你才對吧!
樓主要發文前要不要先爬文看看..

姑且不談有無拆封

因為

就算沒有拆封 您還是照樣不能退

沒拆封讓你退只是他們還有賣的機會
沒必要整新退廠所以一般人員才會讓你退


為什麼?


而且店員一點都不菜
會清點配件的代表說是有做過一段時間
知道賣3C商品的程序
也是避免買後有缺件的爭議

EXE:客人:為什麼我買這個PS3裡面有沒有搖桿?
這時店員要怎麼評估客人說的是否為真?


所以清點配件是一定的程序
就像你在超商買飲料付鈔票是不是要看找零是否正確
你離開收銀檯說找錯他們還會理你嗎?


真正的菜是什麼?
是不會幫妳點配件的

如果遇到上述問題
那店員就死定了...

因為七天內是商品有故障.有瑕疵才能夠符合退貨的標準
有沒有拆封根本沒影響 根本不符合退貨標準


所以管他有沒有拆封

都問過律師了

有沒有自知之明?

請樓主自刪吧!
cyber.sonic wrote:
通常買電動~我是不會...(恕刪)

這個案例跟在哪買的沒關係吧...
在別地方買的遊戲機遇到這種狀況,店家也是比照辦理吧
TSDTTJJCWC0800 wrote:
話說6/29因為貪圖...(恕刪)


應該可以退吧....先前在家樂福台北重慶店買了一組d-link的網路分享器
結果回到家後拆開裝一裝發現買錯....重慶店也是讓我無條件退貨
感覺是你買的ps3應該是清庫存所以不讓你退吧....
TSDTTJJCWC0800 wrote:
話說6/29因為貪圖家樂福買二千送二百的活動,因而去敗了大直家樂福最後一台PS3回來(NT$11,980),加一元即贈台灣高鐵,店員很好心,將盒子裡所有的配件一一清點給我看,後來因為未足12,000,故再敗了一些東西,拿到1,200的使用券,其實,這台是要買來送人的,被店員打開就有點OOXX,但想說他為求謹慎,也就沒說什麼。

今天(7/5)在Mobile01看到SONY有特惠(即原本的配備外,加贈搖桿、HDMI線)嚇~我是豬頭呀,讓我決定要去家樂福退 (心想剛好七日)....

結果.....
第一、包裝已經拆開
第二、三十天的無條件退貨服務,並非全部適用
第三、連七天鑑賞期是有特定範圍的.....

家樂福的態度是,如果真的有問題,是可以換新品給顧客的....

我想要跟大家說的卻是....

第一、包裝已經拆開

是店員好心幫我打開清點內容物的,我是要拿來送人的,自己根本不會拆開的,
標籤一旦撕開,恕無法退貨,再怎麼好心的店員,也不敢自己說是自己拆開的.....一定說是徵求顧客的同意.
見鬼了.....明明就是店員自己拆開的,無奈我無沒有當下制止....也沒有拒買....其實當時的奇檸子很差的~

第二、三十天的無條件退貨服務,

數位家電(電漿電視、.....)及電腦相關產品及智財類的產品,恕無提供退貨的服務 (真是高招呀~)
其實我完全都沒有動....連包裝都沒有拆開來....這條其實很重要....也是容易模糊的

第三、七天鑑賞期是有特定範圍的.....

本以為自己可以立於不敗之地的,找來堂哥的老婆-執業律師要跟家樂福理論的....
結果她說....本條儘限於無法看到實際產品的虛擬通路,像網路購物,才可以....

哇~我不甘願呀~如果我當初不讓店員拆封清點,就不會這樣了....

想到之前在大直愛買買了2台WiiFit,(一直到今天還是比家樂福便宜NT$500X2=NT$1000) 也是照樣退.....因為警衛把我買來要送人的WiiFit給拆開了.....但那時就很不爽~所以隔兩天就給退了....愛買的小姐也沒說什麼.....

家樂福呀~還有那個幫我拆封清點的店員死都不讓我退......你們好樣的

祝你們福氣又安康

只能狠狠的跟自己說要反省要記取教訓......沒事別讓人拆你的包裝箱...
本原以穩操勝算的我.....才發現自己這麼無知......對事情都一知半解....

謝謝大家花時間來看完豬頭自白文.....



先備份....

又是一篇射後不理的取暖文........
只能說,文中的家樂福、SONY和那個員工...都沒錯,做法也很正確
就算結完帳不超過三秒東西也未拆,能夠退也是店家自願的不表示店家非退給你不可
很多自目的客人:沒拆我怎知道好不好用.....小姐,好不好用是"妳的問題"OK? 這句是法律定的不是我說的

更不用說是拆的了,誰拆的?你沒有用過?那也是"你的問題"了解吧
法律是正義的,它保護下一位顧客不會買到你退回去的東西,誰管你有沒有用過我才不買拆過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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