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5 wrote:
理由是?或者是依照哪...(恕刪)
要說理由很簡單
買到瑕疵品要買家任倒楣
個人是不會去光顧的
瑕疵品換貨和七天艦賞期是不一樣的
在01逛就發現很多人把這兩樣混在一起
以 ACER 的 LCD為例
若買回家第一天就在A區發現一個亮點
店家該不該給換?
話說 7天鑑賞期 本來就只適用郵購、網購等購買方式
為了確保因無法當下確認商品而買到不喜歡的東西(包括單純不喜歡、廣告誇大不實、寄來有小瑕疵之類的)
家樂福店員應該會問你 我現在要拆封幫你確認配件 OK嗎 之類的 我想他應該有問
為了避免你回去發現配件少了 到時雙方口說無憑 這是保險的做法 不然到時真的少了 在店家的立場 誰知道是不是你拿走想凹新品?
再來.....這次並不是因為你買到瑕疵商品須要退款或換新
單純只是你個人覺得沒搭到SONY特惠的列車趕到不爽 想跟家樂福凹.....

誰比較有道理呢???
還是樓主您認為給錢的是老大 我愛怎樣都可以?

恩....取暖文啊
話說以前我親戚在P購買液晶電視 買來沒啥問題 結果 在2.3天後另一台規格稍優的電視降價
他就大方的用7天鑑賞期退了再買另一台
樓主您....大概就是這種心態吧
說說一些經驗吧
基本上 貨退給大賣場以後 大賣場能採取的方式有
1.退給原廠 or 供應商(原廠 or 供應商 基本上只接受瑕疵退貨或是換貨 絕對沒佛心到什麼都給退)
2.繼續賣 (所以會希望 使用者拿來退的是包裝好好的 沒拆的 這樣就可以直接賣 也不會被說黑心)
3.自行吸收價差 當展示機賣(不過這些錢 都是店在賠的 不可能總是這樣做)
4.其他(這邊不說明 招式很多 有時候是賣場想辦法盧回給供應商等等)
身為一個消費者 我想 大家都想拿到一台原封 良好的機器
而不想拿到一台 功能良好 但是卻被拆封過的退貨機吧 不管包裝再完整 我想大家觀感都不好
所以說 除非東西是壞的 不然我個人對於"不滿意退費" 這點是很不支持的
根本就是支持賣家賣"整新機" 因為這些不滿意的貨物 不可能銷毀 或是消失
不管怎麼處理 一定都會用不同的面貌再回到消費者這邊
只是一個惡性循環罷了
東西壞了 當然廠商要負全責
但是如果只是不滿意 那試問 當初"作錯誤決定"的 是消費者 還是 廠商 還是供應商呢?
你已經比過價才去買,然後買回來剛好第七天的時候發現SONY更便宜,所以要拿去退?
不用去計較什麼七天鑑賞的,光是你這心態,就足夠我轟你十篇凹客~
而且,你一直抓著店員拆開你的PS3在講,好像拆你的包裝犯了天大的錯一樣~
我講真的,我不知道別人,我個人買3C等各類消費性電子產品,還沒遇過不拆開清點內容物的...
而且你文章內容有點怪怪的,你在愛買買的WiiFit,竟然是警衛拆你的包裝?
你如果不高興,為什麼兩次在現場都沒有當下反應?清點貨物本來就應該,你如果不滿意,當下就該講~
但是,就跟你什麼東西都是拿來送朋友一樣的道理(誤),你不但當下沒講,還要等個兩天再拿去退~
我說真的,你就是傳說中的凹客~而且不是那種故意刁難店員的凹客,而是血液裡流著凹客血的凹客...
別抱怨了~先想一想是不是自己有哪裡需要檢討~
P.S: 老實說我不太相信你什麼都是拿來送朋友的,既然是送朋友,何必那麼在意那買1000送100...
就算多的那100你賺走了,但為何SONY的優惠沒價差,多送很多東西你又要那麼在意?堅持要退?
多送的東西是你要拿來送朋友的,又何必大費周張的退貨、爭執、當凹客?
再說,一般SONY的產品,外包裝都是採用按扣式的封口,根本沒有拆開會損毀的問題~
你也許會說,包裝上有原廠的貼紙或膠帶,但講真的,那些根本毫無法律效用~
而你一開始誤會的七天鑑賞,其實加加減減還是可以了解到,拆開就不能退,那還有個狗屁七天鑑賞?
鑑賞包裝外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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