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1999申訴的內文
小弟於1/23日租借2.0下班,一如往常期騎回萬華家民和東園站點還車。
過幾日要借車時顯示餘額不足,去電服務中心說隔日才有還車紀錄 因此要收取一千多元之騎乘費用。 而經主管斟酌後還是要求索取550元之費用。
Ubike本身為公部門標案系統,2.0常有連線遲滯,因感應不佳,還車未確實之設計缺失。 卻完全歸咎為使用者責任 並收取高額費用。 甚至比租24小時的機車更昂貴。
市府放任標案廠商坐地起價,以獨佔服務的系統缺失坑殺高頻率使用的市民。
附件: 還車點萬華停車柱上有大樹遮擋 可能有車柱或車輛太陽能不足問題 卻完全歸咎於使用者疏失獅子大開口要求高額騎乘金與不合理罰金甚至直接以黑名單論處
煩請市府督導並明定合理機制
以下, 不知道是不是也有板友碰到類似的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