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01有一個單車保固的分爭,其中內容有一項就是關於原廠保固書已清楚條列聲明不保固第二手之車主
所以我就認真的看了一下我的保固書,果不其然裡面真的就有這一項不保固二手之車主的條例...
那各位大大是不是都有認真的敗讀了你手中的保固書,是不是也都有這項有點不太合乎常理的規定...
跟第一手買家賣給第二手就不保固,這樣好像說不過去 ,
其他東西(筆電,GPS 等等) 應該也都有對第二手作保固 ,
為何單車會把轉手的車車排除在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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