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本身經營一家單車店
在佔到時機點與車友們的厚愛之下
在業界目前也稍有點成績(以改裝/開發改裝零件 為主)
但在這波熱潮過後
相信大多的店家銷售已恢復常態(早已過了人人搶車的盛況)
目前店家若沒幾把刷子(服務/技術/信用/態度/售價)
是很難在業界繼續生存下去
最近就發生了一件令小弟很無言的消費案例
1/11日有一對夫婦來賞車,並表明希望能一次買兩台(當然價格得給的漂亮)
過程中原本是看中DAHON MU-P24車款
也表明預計在4-5月天暖花開之際來趟環島之旅
當然以車友轉成車店老闆的我也深表贊同與支持
提出了願意以贈送的方式贊助dahon原廠馬鞍包與原廠貨架
但由於過程中女主人還未確認自己是否真的很喜歡p24外型
加上男主人看上了小弟本身整台爆裝的LG MV5FS(二手車實際改裝的費用約8萬多元)
小弟由於手中多台車種,但屁股僅有一個的狀況下
答應以45000元的售價賣給男主人
男主人在試騎滿意後,希望我們能為他保留至1/18號來牽車並付清尾款
在付訂5000元之後,雙方愉快散場
1/18號牽車當日
兩夫婦一到,女主人表明決定購買DAHON MU-P24
並要求我們現場調校,並將之前原本答應給予的優惠與贈品一併安裝於車上
等到摺疊方式步驟與騎車注意事項...等等,我們都教導完畢後
男主人才說原本付訂的MV5-FS他不要了(當然給了很多不是理由的理由)
希望將原本訂金轉為MU-P24的尾款
這時身為店家的我們就感到納悶了
因為原本給予的優惠條件跟贈品都是以兩台車的條件下去談
並且其中一台還早已付訂(甚至還幫他特別訂了原本店內沒有的零件幫MV5 安裝升級)
突然委約,不僅浪費我司時間,在一加一減之下,販售MU-P24等同於幾乎沒賺錢
我司當然無法接受,所以告知夫婦,訂金我們是不會退的(收據上也有註明收訂不退款!!)
僅能接受換45000等值其它車種(可加減5000)
後來我們避免當場鬧僵,也告知夫婦,可以回去再想一想,只要1月底以前決定
這筆交易我們都還是為他保留(收據上我有註明幫他留到2010年1月底,逾期不退)
1/20日男主人打來確認車子他不要了!!
1/21日女主人打來凹退訂金事宜
並說明有些行業都接受退訂事宜!為啥我們不能退?
我們還是很客氣的告知他
訂金是依照合約(收據)白紙黑字履約
該給那台的MU-P24的服務跟贈品與特價(MU-P24公司貨22100送原廠貨架+原廠馬鞍包+水壺架)
我們一毛未少,該做到的都做到了
但是MV5-FS 訂金是不能退的
對方也提出 消費者享有7天鑑賞期的 法律作談判(7天鑑賞期適用網路販售/郵購/電視購物)
小弟雖然並非法律界出身
但靠著大學修過課程印象中
消基法的7天鑑賞期,基本上是不適用於實體店面當面銷售事宜的(除非店面願意白紙黑字註明同意)
此外制式合約收受的訂金只要是在公開場合合法非逼迫方式認同簽字
在收訂方(賣方)有照合約方式配合之下,
付訂金的一方(買方)是不能以自身問題(例如尺寸/價錢/心理因素..)要求退訂的
畢竟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固然要有,但總不能無限上綱
老是想買就買/想殺就殺/想退就退/ 想換就換,那誰還敢開店經商啊?
只能說生意難做,也盼看到這篇文章的車友/網友們
未來買任何東西,我們認同多家比售價比信譽比技術比服務
但若已付訂購買甚至交車後,希望不要再有反反覆覆的行為
請饒了我們這些努力經營的店家
上述所有文字都為真實發生案例
無任何造假與加油添醋
雖然賣的東西不一樣.但狀況一樣.
這種OAK很多.
他們的特點如下供各位門市人員參考.
1.先殺價(先去A店殺.再拿A店價格到B店談.B店在殺低後.在到C店說)
2.兩人一組.(夫妻跟學生最多).特點是.1殺價.2.殺價後再跟你說兩人一起買在殺.3當價格成交後.另一人一定會說要想一想.先付訂金.另一個已完成交易後.這時另一個依定會取消交易..
我的經驗.
遇到只是來詢價的.尤其是學生.我的回答是1.........100.空間大到他們都不知道??????
兩人一組的.我會先完成一個.第二個再作回饋折扣優待.(這時就要考驗您的銷售話術跟識人的功力.也就是哪個才是真正購買者)既然是夫妻或好朋友所以呢~~折扣的優待得差額請他們自己去瞧~~以後店家在販賣時也比較沒爭議.
如果沒法完成第一個消費.那您也不用太費心.因為就算賣了也沒利潤.還會被同行當笑柄.(因為這種客人一定會到處說).
喜歡便宜的消費者是沒"忠誠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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