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單車店的集合銷售、維修兩種合一的性質。
就別在把富人情味的傳統自行車車店拿來比了。
再來是從前單車定義為交通工具,現在被視為休閒活動,騎單車碰到消費糾紛的人變得很XXXX
那~汽車呢?
同樣汽車也是交通工具之下
你車電腦或零件出問題
從我該廠該區該店賣出的車~車廠維修有說過~我有必要幫你整理維修嗎?
或者~你又不是我這家店賣出的~自己叫車托回去老家修吧~!
可惜~少見~甚至沒有
我開的車在外縣市出問題
通知同車廠~卻不同經銷來幫忙處理
他們卻非常熱心的~甚至就甘心耶慢慢幫我處理行車電腦問題
害我還有點不好意思的問他熱不熱~還跑去附近的飲料店幫他買杯飲料請他
最後處理完成~也讓他收了車馬費及檢測費回去交差~
該公司主任也很熱心再打我手機問我看看問題解決了沒~也非常謝謝他
其實重要的事~處理一件事情的態度!!
他給我的人情味~我也感受到了~!!
我絕對相信~如果有再給車廠保養車的人~或者在外地出問題~而呼叫他家車廠經銷
都能得到很善意的回應~!!
同樣是"交通工具"
汽車也比單車先進
汽車能~!!
為啥單車不能~?
依照保固條約跟貴公司請款索賠,例如調整變速器可以索賠100的工資, 處理前叉漏油500
那貴公司的單車就不會發生在甲店買的拿去乙店不修的情形了
58903169 wrote:
你車電腦或零件出問題
從我該廠該區該店賣出的車~車廠維修有說過~我有必要幫你整理維修嗎?
或者~你又不是我這家店賣出的~自己叫車托回去老家修吧~!
可惜~少見~甚至沒有

樓主抱歉,如下之文也許跟您原意有所不同.............

我不是店家更不是車廠相關人員,以下所言純屬個人觀感發言,不打嘴炮.....歹勢..........

單車售後服務其實很單純,但"壞就壞在"因為它是連動性的個人操作,所以往往會因個人的使用狀況而發生"故障",再者因人為因素所至,所以某些問題在判別上會有分歧,以一例,新車購後使用不當或不解其原理而在變檔操作時前大後大或前小後小,起動時或變檔時總是用力或突然猛力踩,結果沒多久或幾個月鍊條斷了或變速器出狀況了,幾乎就是認為品質有問題,有問題當然找車店處理。
找車店處理,這又是一個"壞就壞在"單車銷售體制,不管是"傑、每、公、打、戶"等等(別問我何意)這些大牌都有其直營店或經銷商兩銷售點,當然還有非體制下的車店銷售,以前兩者而言,顧名思義直營店就是車廠自行經營對外銷售,經銷商只是"主要"代理該廠牌銷售而已,當然既然掛經銷,那在銷售點上的硬體(非產品)經銷商就要配合車廠要求,但經營之盈虧自行負責與該牌公司無關,再者其利潤也是有固定統一的折扣,這跟汽車是完完全全不同的銷售方式,汽車一輛動不動少則三、四十萬起跳到數佰萬,單車是幾仟元到數萬之間而已,當然十來萬也有,但畢竟少數,利潤與售價是正比,售價高當然利潤就高。
回過頭來談,售後服務這問題,我們總是拿汽車等交通工具來相比,這點我很覺得奇怪,比喻者也許不解其體制吧,坊間所看到的國產級的T牌F牌N牌等等及進口之雙B牌V牌L牌都有其自己廠牌公司的直營點並維修,也有非直營而所謂的水貨代理商及自行販售或維修的車商。以汽車而言您買車的費用中已經包含保固內的服務費用,今天我在台北買了一部車,保固期內到了南部出狀況,我當然是找該牌的直營廠處理,若非人為因素那絕對不用花您一毛錢,相對的若您找的是上面也是貼該牌LOGO但不是直營點的車廠或是水貨代理商,那就算昨天才牽的新車,今天只是調一下或零件故障更換,不收您錢才其怪!我想這是基本認知,至於先找原購處,再由原購處委託他人處理,也是不用花費,這是他們有"對價關係"的一種互助。最簡單而言:如購買汽車輪胎四個,店家基本上都會做四輪校正,而且日後調輪、校正等等只要是該輪胎的問題皆有服務,也都不用再花費,這些都是應該的,因為賣您輪胎時其服務費也包含在內了,反觀日後輪胎要校正或對調您若隨便找個也是代理同牌的輪胎店而不是原換裝的店家要求服務,您想會不收您的錢嗎?別開玩笑了...........,錢是別人在賺,卻要我服務?若是您是店家您會認同嗎?您面對只是店家而已,而店家是面對千百個"您",每個都免費那幹嘛開店?服務是要付費的,這是理所當然,可要求的是既然是付費,就可要求問題要解決並有滿意的服務,至於付費多寡這是市場機制,選擇權在於您自己,付費前應該可以主動詢問一下費用,而不是付完了才在罵黑心,別誤會喔!我不是說不能批評而是論點可議。我昨天下班後跟我內人去拜訪友人,途中經過九如路彎進較小的建武路,在該路上看到一家小小賣冬粉的店,心想隨便先果腹一下,免得一聊幾個小時餓肚子,不起眼的小小冬粉店,店內牆壁全貼上顧客所寫留言,寫說有多好吃就有多好吃、不吃會死等等字眼,看了半天就是看不到價格表,心想只是一般冬粉店攤,也就那幾樣東西(內臟肉跟腸子)貴也貴不到那裡去,就點了兩碗乾冬粉,一份肝連肉跟大腸,送來了一看,早知就不用點肉了,因為乾冬粉裡頭也有附肝連肉,那盤另點的份量也還好,不是特大特多,當然這是以個人經驗法則去判斷,因為我一直是"老外",結果吃完付帳,各位猜猜多少錢?我內人問我多少?一般來說,冬粉含肉算五十,那盤肉一佰這算是合理價,我就說兩佰......事實是280,也許只是差80而已,但這太貴了吧!.....自認為太貴也只能幹在心裡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能吃前自己不問價格,吃完才嫌貴,又說老闆不對、不應該,這是不合理的。
總而言之,該爭取之權力必要去爭取,而不要有消費者為大的心態,將心比心,法有根據也要考量理跟情,不好意思讓各位傷眼了.........................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