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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不誠信的捷安特金山店,請車友要小心!

我覺得是樓主理虧!!
規矩都訂出來,自己不去了解,
卻說是商店的錯,
如果我是捷安特的老闆我一定告你,
毀謗名譽!!

這跟我停車一樣
一天180元
一個小時三十元
都到6:30

如果早上去九點去,我就選擇包全天的,9.5小時*30=285 我還賺 105

如果下午兩點半去,我當然選擇算小時,4小時*30=120 我還賺 60

樓主真是該自己砍文!!
而且樓主的算數有點問題

騎了兩個小時
應該是150+50=200

應該要退一百才對
我支持店家老闆~~~因為我車是在那邊買的

不好意思


我是來亂的
聲援老闆加一。
不問懷疑我是不是老闆,可以看我的發言紀錄。
這篇文章的目的明顯因個人的小恣想PO網破壞商家的名聲,讓人家日後作不成生意。
第一,既然事前既成合約事實,得失自負,有什麼可爭辯。
第二,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發言,讓人感冒。
第三,老闆又不是7-11,六點半打祥收車很合理,且事前告知,願意承租就必須遵守,難不成要他等你到午夜十二點才叫"全天",有沒有替生意人想過。
哇~~樓主被大家攻擊的這麼利害
阿怎不趕快自己刪文阿
之前有幾次租摩托車的經驗,由於不太清楚會租幾小時,都先付一天的租金費用給老闆,後來提早還車,以小時計若未達一天的租車費用,老闆也是將多收的費用還給我,從來沒遇過有爭議的狀況,從樓主的文章裡解讀,樓主可能也不太清楚幾點會還車,所以先付一天的租金費用給老闆,彼此之間可能也沒有約定是租一天或幾小時,樓主願意以多付租金的態度來租車,顯然是不想占單車店便宜,結果提早還車,卻被單車店占便宜,所以我認為單車店應歸還多收的費用.
這個很正常吧...
租車前本來就要自己先計算好用何種方式對自己比較划算或是符合自己的需求吧...
就像我公司旁邊的停車場...停一日就是NT:150, 不管幾點停的...到07:30pm前都算一天...
如果我是當天下午才開始停我就會先計算好,怎樣的計費方式對自己是最划算的...
開版的你在白目啥...??

你還真便宜

50元就買到你的人格

沒錢就不要想騎車

有錢就自己去買一台

不要發這種濫文章

只會讓人瞧不起

刪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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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1830還車不是沒有原因的

因為一般出租的單車是沒有電燈的

所以才會規定天黑前還車

以免發生意外

不然多來幾個像開版這樣的人

晚上騎車若出事

就怪店家沒裝燈

要求店家賠償

不是更倒楣





minghua59 wrote:
如果是包全天.就不該...(恕刪)



人家老闆說不定1830就休息了.

你以為每個腳踏車店是 7-11 ???

那你認為全天應該到幾點?

以後大家租車,就先跟老闆說租一個小時,然後付$150,最後還車時,再依多租的時間付費,這樣不知道租車店會不會比較好做生意,消費者也不怕被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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