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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訪單車」濫訟推拖有餘,技術服務不良實錄


YG Liu wrote:
你這些文字表達,在那些只想追求騎車樂趣的人眼中, 可能已達經典範例等級。
但是在這版面.....
我想起一段故事....
跆拳道白帶班的第一名, 志得意滿地跑去黑帶班踢館, 然後七孔流血地被抬回來, 還哭訴同學不尊重他, 老師侮辱他....
唉......


劉先生,善意提醒你,不要以為罵人不帶髒字,或是採用隱喻、意有所指的暗諷方式就可以規避刑責。以下摘錄網路文章有關公然侮辱罪的成立要件,請自重。

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本罪的犯罪成立要件,共有三點如下:

第一,侮辱的行為,侮辱無論是用粗鄙的言語、舉動,嘲弄謾罵或其他輕蔑人的意思,使人產生難堪狀態的行為都包括在內。侮辱他人的行為,所謂「侮辱」是指以使人難堪為目的,而以言語、文字、動作或圖畫,抽象或籠統地辱罵,因而對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有的人格和地位,達到得以貶低或損害其評價的程度。

第二,減損他人聲譽的行為定位為侮辱,必須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足以減損被害人的聲譽,還是執意使這些行為發生,具有侮辱他人的犯罪故意。至於怎樣的情況才算公然? 目前實務上界定犯罪的侮辱行為,是否達到公然的程度,只有少數的特定人在場,就不能算是公然。公共場所,雙方口無遮攔侮辱他方的惡言惡語,都為不特定的多數人所共見共聞,這就成立公然侮辱罪。 所謂「公然」是指可以讓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但是,並不侷限於公眾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也包含住宅在內。而所謂「讓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也並不是一定要這些人實際上都已經見聞到,只要事實上可以達到共見共聞這樣的狀況即可。

第三,不管是在戶外的公共場合,或者是網路上的公開場所,自己的言行舉止都要得當。尤其是在網路上,更需謹言慎行,切勿以為使用匿名,或者以英文及數字組成的帳號,別人認不出來,就沒有犯法。只要可以去推測出來是何人所為,仍有可能會構成犯罪。

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是在公開場合,未指明具體事實,用足以貶損他人社會評價的輕蔑言語、文字、手勢等罵人,均為公然侮辱,最高可判拘役59日或9000元以下罰金。

刑法310條的「誹謗罪」是處罰陳述虛偽的事實,而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如誣指他人,可處1年以下徒刑;若以散布文字或圖畫方式誹謗別人,最重可判到有期徒刑2年。

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在爭吵過程常伴隨激烈言詞,如講到「帶有恐嚇意味言語」則會成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會被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恐嚇罪的構成要件,在於「言語」的內容有惡害的通知,「只要讓人心生畏懼」就會成立恐嚇罪,所以“不一定要真的要去做”加害的行為。

怎麼又自砍留言了,還是被管妹砍的?
我點了好幾次,
所以我大概在45萬個中佔了好幾次...

我只想說,我只是進來看戲的,
不用把算在支持你或是其他人的基數裡,

不過這樓已經沉了一段時間,怎麼最近Liu大又活躍起來了


YG Liu wrote:
你代表45萬個網友...(恕刪)

Mike Lee wrote:
怎麼又自砍留言了,還是被管妹砍的?


被管妹砍的啦!!
再來讀這一篇吧,這位記者的文筆專業一流,深入簡出地勾勒出,原告最害怕被揭穿的真相…

我還因此向報社抱怨,抱怨他們留給不良車店隔空串供的機會呢。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04/1366877/




YG Liu wrote:
當我一人之軀,面對...(恕刪)
從一呼百應到無人問津~
民氣可用時,更要謹言慎行。
英國爵士艾克頓所說權利使人腐化,這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我告訴我自己警惕警惕在警惕。
有網友質問我:

「難道這些不良店家, 沒有欺瞞沒有騙拐, 就不會圖生計做生意?」

也有人私訊問我:

「一個資訊透明, 公道無欺的單車消費巿場, 是這些不良單車店老闆,人生最大的恐懼?」

這兩年來,我造訪至少二十家單車店,

大部分的車店,都在平均水準以上。

我回覆這兩位網友,要消費前,請打聽該店的口碑,若打聽不易,那就找知名品牌連鎖店吧…

車子漂不漂亮,見仁見智,然而,店家的信用,有沒有品牌形象背書,很重要。




blockquote>YG Liu wrote:
謝謝大家的關心!!...(恕刪)
昨夜,和一位自由車界的耆老,談到現在單車店的生態……

很多名號響亮,有影響力的單車店老闆,都是這位耆老,在自由車協會時期,調教出來的徒弟徒孫國手。

桃李滿天下的他,從來不需要自己花錢買車,車商自動會把新發表的產品,送給他批評指教。

他是單車界的VIP,與他往來的,都是滿天星的優質車店,他當然很難理解,我在「拜訪單車」的消費經驗。他說,如果不是我的文章太多,他還不知道那家車店哩…

這位前輩,介紹他一位得意門生開的車店給我,他說,我看你寫這樣的文字:

「看看坊間一些自己冊封自己是五星級車店,外表看似專業,內部著實險惡混亂。

他們不但在同業之間,互相造謠攻擊,更把客户,當成共同的敵人…」

我實在很感歎…快去我徒弟那試試看,你會看到單車界的標竿!

~~ 待續 ~~



YG Liu wrote:
有網友質問我:「難...(恕刪)

YG Liu wrote:
昨夜,和一位自由車...(恕刪)


你確定他有把所有文章完整的看完??

YG Liu wrote:
昨夜,和一位自由車...(恕刪)


劉大,你確定這位耆老未來不會告你?

畢竟單車消費環境險惡,劉大要多多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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