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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訪單車」濫訟推拖有餘,技術服務不良實錄

YG Liu wrote:
現在人數是: 454025人次

這兩天,截至現在為止,總共增加2507人,

扣掉那些負面留言10個人,還有2497人…

如果,才10個人,就自稱自稱是所有人大家每個人…

那2497人…不就是族繁不及備載,比跨世代超宇宙還多的人,全部都在挺我?

這10個人,對這些簡單的加減法,各有各的神邏輯怪推演。但需要更多文字論述時,似乎都全部遇到瓶頸……

譬如「拜訪單車」,這家五星級車店,在賦稅公平上的表現,在逃漏稅上的爭議度…

他們似乎全部所有人…

噓若寒蟬?

視若無睹?
(恕刪)


又要說稅務啟動是嗎?
喔,這件事我查了啦,查三天,到早上收到正式回文
人家店家是免開立,你是連問都沒問就在說什麼稅務啟動還什麼逃漏稅咧
硬要把店家或負責人搞垮不用這樣搞

國稅局相關承辦人員還問我是在哪個論壇看到,要我提供
因為他們要確認沒有人假冒名義進行違法行為,所以這幾天的瀏覽數大增搞不好就是這樣哦

文章裡的稅務啟動是什麼意思
承辦人員說如果是指行政訴訟,是只有相關單位可以進行、以及被告對造當事人,所以你是國稅局?還是小李本人?
小李是嗎?真是的,幹嘛玩這種反串啦
衝著版主這句話只好進來增加分子了

不過版主統計2500多人只有10人做負面回應
那有沒有想過2500多人就只有你1人做正面回應呢?
YG Liu wrote:
現在人數是: 454025...(恕刪)
見好不收 畫蛇添足 弄巧成拙 積怨成靶

真是經典教材...


dahw01 wrote:
衝著版主這句話只好...(恕刪)


dahw01大
雖然我只是路過看熱鬧的鄉民, 但我印象中沒看過他有正面回覆過問題...
你一直說自己在行文,又有收到回文

回文告訴你,「拜訪單車」是免開立發票的店?

是嗎?





blockquote>v3su wrote:
又要說稅務啟動是嗎...(恕刪)
YG Liu wrote:
你一直說自己在行文,又有收到回文

回文告訴你,「拜訪單車」是免開立發票的店?

是嗎?(恕刪)


怎麼?又要我把函文截圖貼上來嗎?
我截圖沒問題啊,上次說我寫信給警政署刑事總局,你還以為我唬爛嗎,我還貼了兩張截圖

怪了,你不是說稅務啟動?那你怎麼又會問我是不是國稅局?(你未編輯前我有看到)
所以又是你唬爛?

我上面文章不是打國稅局?還是要我更詳細的說是"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我收到的函文內容是單車店隸屬小規模營業人非大型連鎖月銷售額達法定標準,要我貼上來嗎?
所以你要承認你又唬爛什麼稅務啟動?要再承認造假嗎?
然後還驚動我寫信詢問的承辦人員,以為被冒用公務在做違法行為要我提供哪邊看到稅務啟動,我還得整理你全部發表的帖子、將相關討論到漏開發票的連結再一一貼上,不然你以為這些瀏覽數怎麼衝的?


可以不要回文章還特地私訊告知嗎?我連點進去訊息都完全不想,所以不要浪費你的時間勾選

我幫你查了什麼是小規模營業人
http://www.mypartnercpa.com/?republica_portfolio=%E6%9C%89%E9%97%9C%E5%B0%8F%E8%A6%8F%E6%A8%A1%E7%87%9F%E6%A5%AD%E4%BA%BA%E7%87%9F%E6%A5%AD%E7%99%BB%E8%A8%98

平均月營業額要達到二十萬
也就是你要先舉證拜訪單車年度銷售額有達到2,400,001元,才有須開立發票以及漏開發票問題
兩百多萬,哇,得賣出多少零件或是像你一樣高價的單車數台才有逃漏稅問題,當他捷安特?
你沒進行舉證就什麼稅務啟動?還是你從去年開始不分晝夜錄影知道他的年度營收?
YG Liu wrote:
譬如「拜訪單車」,這家五星級車店,在賦稅公平上的表現,在逃漏稅上的爭議度…
他們似乎全部所有人…
若寒蟬?
視若無睹?

噤若寒蟬。
你在這文中說:

「我收到的函文內容是單車店隸屬小規模營業人非大型連鎖月銷售額達法定標準,」

你只是用「單車店」的前題, 去問一些原則性的問題, 並不是針對網友舉發的內容, 去詢問「回你行文的單位」, 到底「拜訪單車」有沒有開發票資格與義務.....

你用一個攏統的「單車店」, 在網路上, 想要為「拜訪單車」店的稅務問題來解套?

我如果是拜託單, 有你這樣的朋友, 在網路上, 用這種移花接木的方法幫我, 我真的會捶心肝, 拜託你不要再來亂了。

但是, 你的文筆, 比起其它網友, 還真的是最好的。我鼓勵你盡量寫, 這對其它人的自我程度提升, 有莫大的激勵作用。

還有, 你連瀏覽人數增加, 也能自信滿滿地找出原因, 真的是人才奇葩...

佩服。




v3su wrote:
怎麼?又要我把函文...(恕刪)

YG Liu wrote:

YG Liu 樓主#841

2018-10-03 17:05

你在這文中說:

「我收到的函文內容是單車店隸屬小規模營業人非大型連鎖月銷售額達法定標準,」

你只是用「單車店」的前題, 去問一些原則性的問題, 並不是針對網友舉發的內容, 去詢問「回你行文的單位」, 到底「拜訪單車」有沒有開發票資格與義務.....

你用一個攏統的「單車店」, 在網路上, 想要為「拜訪單車」店的稅務問題來解套?

我如果是拜託單, 有你這樣的朋友, 在網路上, 用這種移花接木的方法幫我, 我真的會捶心肝, 拜託你不要再來亂了。

但是, 你的文筆, 比起其它網友, 還真的是最好的。我鼓勵你盡量寫, 這對其它人的自我程度提升, 有莫大的激勵作用。

還有, 你連瀏覽人數增加, 也能自信滿滿地找出原因, 真的是人才奇葩...

佩服。
(恕刪)


喔,你錯了,我有指明拜訪單車逃漏稅並且沒開立發票給消費者

你才是奇葩,可以謊稱被約談、稅務啟動
奇葩的是你這位硬要造謠、編造店家可惡的奇才真的,無所不用其極
讓網友驚恐,以為發表論點還害你被約談,結果根本是子虛烏有造假
「拜訪單車」,是有義務開立統一發票的店家。

我這樣寫得夠清楚了嗎?

我沒興趣理睬,你是不懂裝懂?還是懂卻装迷糊?

如果再跟你扯下去,萬一被你們撿到隔空串供的機會,我們會對不起所有提供證據的消費者…


v3su wrote:
喔,你錯了,我有指...(恕刪)</blo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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