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i98 wrote:
花錢買的產品還要自己...(恕刪)
不止無言




ezrack wrote:
所以只要車主所言屬實,非車禍外力造成之「強度破壞」,就是「材料疲勞」破壞。
codebook wrote:
事主要拿出証據來
即然要攻擊人家自然也要接受人家檢查
整件事情
1. 沒有留下個人資料
2. 沒有事發照片
3. 高速公司警察局中清路段段第七分隊及高工局沒有發現任何掉落物
我就覺的怪怪的.....(恕刪)
codebook wrote:
但是第二件事就很怪了,竟然是立刻致電給快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