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快克公司聲明

kimi98 wrote:
花錢買的產品還要自己...(恕刪)

不止無言,還很無奈,更是鬱卒,有錢的話,買一台加長型的福斯T5吧.
TENRAL wrote:
嗯...是沒什麼好吵的....
同是身為快克產品持有者~我是來看事情如何解決的! (搬椅子狀)


事主要拿出証據來

即然要攻擊人家自然也要接受人家檢查
交互比對快克的文章以及事主的文章

整件事情,有幾個可疑點

1. 沒有留下個人資料,表示對整事情負責

2. 沒有事發照片,只有事後二張

3. 也沒有撿回掉落車架,沒有撿回單車屍體?

4. 高速公司警察局中清路段段第七分隊及高工局沒有發現任何掉落物

我就覺的怪怪的..

我覺的事主要提供更多的証明

不然我覺的很有操弄mobil01鄉民的可能
看完所有回覆,小弟想說的是,好的客戶服務,實在不應該先質疑消費者。

也看到有網友覺得原發文者應該提出證據,但我覺得一家負責任的好公司是否應該要先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想,不可能每個人發生事故都那麼剛好能提出事故現場照片佐証的,也不是每個人都能鎮定到知道要報警的,如果發文者無法提出照片,所以他得到新的攜車架賠償就已經是公司最大的努力了?

也許網友真的認為,唯有原發文者提出證據才能站在有利的一方,但我想更重要的是公司的處理態度到什麼程度,這也是許多人觀注的重點之一。

我只想強調,好的公司....不管是什麼公司....其客戶服務應該要能夠顧慮到顧客的感受,而這也是所有消費者樂見的。
ezrack wrote:
所以只要車主所言屬實,非車禍外力造成之「強度破壞」,就是「材料疲勞」破壞。


這部分個人認為應分開來看!

第一,只要是材料疲乏問題,就要回頭去看該公司對於此點在產品銷售上有無警告,例如:每隔多久應定期返回檢驗,哪些部品應定期更換...等等。這些甚至不需要有事故發生都應該做到,這是基本責任。

第二,至於本"口述"案例,前面已經說過很多了,證據力薄弱!
Mireris wrote:
不可能每個人發生事故都那麼剛好能提出事故現場照片佐証的


但是正常人應該都會撿回單車吧 or 車架屍體吧!

東西放在路邊就跑掉了?

不是很怪嗎?

請問事後有叫誰來拿?

更扯的事

停妥汽車的第一件事是檢查車體,但是第二件事就很怪了,竟然是立刻致電給快克??

這個是正常人的行為嗎?

codebook wrote:
事主要拿出証據來

即然要攻擊人家自然也要接受人家檢查

整件事情

1. 沒有留下個人資料
2. 沒有事發照片
3. 高速公司警察局中清路段段第七分隊及高工局沒有發現任何掉落物

我就覺的怪怪的.....(恕刪)


那我也覺得怪怪的...事主留資料在網路上幹麻....?
連e-mail都少留了~詐騙滿天飛...是你要不要留?

快克覺得商譽受損大可提告,事主覺得受委曲也大可提告..
要查這01的帳號是誰的難道查不到嗎...? 我覺得很容易查吧....
但留資料就是負責? 我不認為...至少他家電話幾號不關我的事。
事主跟快克公司都知道對方事誰就好...


我只想知道事情如何了...因為搬板凳路過所以多言了幾句,
這麼說我是不是也該留資料...? 抱歉啦...我叔辣......
慶祝第一名
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
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
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
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
TENRAL wrote:
那我也覺得怪怪的...事主留資料在網路上幹麻....?
連e-mail都少留了~詐騙滿天飛...是你要不要留?


你要攻擊人,利用網路的力量來大家判公理,當然要負責,不然不是大家都上網亂罵做假

另外,這件事本來就怪怪的

事主停妥汽車的第一件事是檢查車體

但是第二件事就很怪了,竟然是立刻致電給快克??

快克說"今天是周六,週一將派員與我連絡處理,此時約為下午2點左右。"

然後把整個單車放在高速公路旁

東西放在高速公路旁2天?都不處理?週六一天,週日又一天

這也太奇怪..

假設廠商贏了.不用賠償數千或數萬
但是商譽?形象?口碑?

現在.不知道原先想買此間產品的剩?%
商機損失數萬?數十萬?...


先撇開對錯...在公開的環境下.其實廠商是弱者.

廠商是一.消費者是無以數計.網路無遠弗界

即使廠商據理力爭沒錯.也難以小搏大.

何況許多消費者看的不是誰對誰錯...

是廠商的態度...態度決定高度.


綜觀人力物力財力

藉公開場合概括承受.小弟以為是最佳上上之策...

消費者只是爭己利.廠商爭的是千秋

這裡也許是一個絕佳的廣告時機...


所以.先撇開對錯...廠商一出面.公開論是非...

就輸了


codebook wrote:
但是第二件事就很怪了,竟然是立刻致電給快克??...(恕刪)


我亂入一下...

這點我不覺得怪~ 為什麼會怪?

我也會這樣阿..東西發生任何問題狀況..我當下第一個念頭會先打去負責的公司單位..不管是詢問..還是幹譙XD

而且我想當下事主可能有點嚇到驚慌..不知所措..下意識就想到先打給快克..換作是我我會這樣啦~

不過我覺得事主沒提出更有利的證據..如當天有在快速公路行駛的證據(如車友提及收費站的監視錄影帶之類)..

可能就整件事來講比較沒說服力..也是較容易引人懷疑的..

我覺得比較感嘆的是..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在01可能讓許多擁有或想擁有該公司產品的車友心存恐懼..也失去不少信任及商譽了吧

以上只是我個人小小觀點..發表一下~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