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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訪單車」濫訟推拖有餘,技術服務不良實錄

就我個人, 在「拜訪單車」的消費經驗....

有關於, 沒有開立發票的事.....

我不知道, 他們是忘記? 還是故意?

總之, 我去找稅務專業咨詢, 才知我沒有收到發票......

1, Lynskey 車架, 大約新台幣十多萬元, 沒有開立發票。

2, Rolf輪組, 大約新台幣四萬元, 沒有開立發票。(「拜訪單車」一直沒給我原廠保卡,官司之後、還說可以補發卡給我??? 我更迷
惑了.....)

3, 全套Sram Force, 沒有開立發票。

4, Contraltech 鈦車把, 沒有開立發票。

5, Lynskey 鈦龍頭, 沒有開立發票。

6, Contraltech 鈦座管, 沒有開立發票。

7, Lynskey 前叉, 沒有開立發票。

8, Selle Hell 座墊, 沒有開立發票。

9, Junior 碟煞, 沒有開立發票。

10, TRP碟煞(因我車上的Junior,在平路行車, 會突然「咬死」, 我採信他們的說法 再付差額,升級成TRP), 沒有開立發票。

我不追究零件來源及真偽。先委請內行網友幫我按按計算機, 上述沒有開立發票的品項, 如果真如「拜託單車」所云,都是正當來源的公司貨, 那總共金額是多少錢???

納稅,不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嗎?

在我這版面、發言踴躍的人, 你們如果也是單車業者...借問...開不開發票呀?

法務專家們, 借問...不開發票, 有沒有刑責呀?



YG Liu wrote:
提到開立發票的事…...(恕刪)
YG Liu wrote:
你這是暴力行為耶…
...(恕刪)


如果你有空,請你的牧師講講約翰福音第八章的故事給你聽吧,
加油好嗎?
我這是傳遞,宣揚消費者保護理念。

卻被你看成拿石頭丟人…

其實,扣掉工作的時間,你大部分時間,也只是一個消費者,你肯定會遇到不三不四的店家…

如果束手無策,我無條件幫你!


殺雞小刀 wrote:
如果你有空,請你的...(恕刪)
奇怪了,有發票上的疑慮
不直接去找"拜訪單車"詢問
把01當作許願池嗎?
我相信如果你真的去"拜訪找小李"
人家小李也一定會很熱心的替你解答

那麼重視"消費者權益"的你
01版上也有不少消費糾紛,試問劉大去做了什麼幫忙協助了?
還是劉大只是打著"要為消費者權益發聲的大旗",一直在攻擊跟你有消費糾紛的"拜訪單車?
請問你的主、你的耶穌有教你"得饒人處且饒人"、"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道理嗎?

你的帖子也沉寂好了一段時間
自己自high的把自己的帖子洗上來
也沒什麼人在理你
這樣是何必呢~何苦呢?

你這樣做除了是在幫"拜訪單車"打知名度
同時也是在幫你自己打知名度,你知道嗎?
以後單車同業還有誰敢碰劉大的車呢?


YG Liu wrote:
就我個人, 在「拜...(恕刪)
看看你先前PO的帖子,沒有一字一句是有針對我的留言做出回覆

帖子內充滿了攻擊、辱罵等字樣,可惜被管理員刪除了

帖子刪除了,別人就看不見你的真面目啊~



YG Liu wrote:
看看你寫的,每個字...(恕刪)
恕小弟多言,此討論至今僅可一言堂批判攻擊自行車產業,卻不容得其他網友理性討論質疑與辯論,否則將遭受文章作者的言語侮辱攻擊。完全不見站方有任何處置,且長期默許並縱容,護航發文作者的立場明顯。

本討論甚早已離題,成為舊事重提,且舊文大意內容一文不斷的多貼,並明顯違反版規以下:

1. 請勿一文多貼或是大意內容相同/類似的文章重覆刊登。
3.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或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
6. 發言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政府法令之內容,文章會進行處理。
7. 刪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文章會進行處理。

此篇作者如此發文與行徑居然不會被鎖文或是刪文?亦不見任何管理員有任何處置?

去看看其他非單車版的討論版面,站務資源回收區裡,不少平白無事的文卻被刪文處置,只因立場不合或是有違商業立場衝突等其他原因,刪文與鎖文的執法標準甚為嚴厲。此討論串的執法標準比起其他討論串寬鬆得太多了。此作者發文行徑可以被如此長期縱容包庇,可見站方默許並護航立場明顯。

建議此文章今後直接作為無視才是自保的方法,否則該文作者會再繼續對發文的網友言語侮辱攻擊,且站方更是長期默許放任並縱容。

以上若有得罪之處很抱歉。
chenycc wrote:
恕小弟多言,此討論至今僅可一言堂批判攻擊自行車產業,卻不容得其他網友理性討論質疑與辯論,否則將一率遭受文章作者的言語侮辱攻擊。完全不見站方有任何處置,且長期默許並縱容,護航發文作者的立場明顯。

本討論甚早已離題,成為舊事重提,且舊文大意內容一文不斷的多貼,並明顯違反版規
此篇作者如此發文與行徑居然不會被鎖文或是刪文?亦不見任何管理員有任何處置?


本人相當認同你的看法,給個
對於發文作者如此行徑...管理員卻沒有任何處置
也感到相當無奈
那一陣子,在我這版面上,突然有好多人,不約而同,一心一德,貫徹始終地追問我,一個相同的問題:

「你要交待清楚,為什麼會10個月修33次?」

我當時不疑有它,趕緊回文謝謝這些人們的關心。再把10個月修33次,鉅細靡遺地敍述清楚…

結果,幾乎是同一時間,我接到好幾則違規通知,說我「重覆貼文」,該文必須即刻下架,並移至資源回收區……

直到那時…

我才知道,留言規則,有這麼多眉角…

我才明白,我這44萬人瀏覽的版面,對抗拒消費意識抬頭,習慣斂取客户「自認倒楣」錢的人而言,是多大的憤怒與折磨…

不弄到我這版面下架,這些人們絕不終止?

各位人們,俚嘛行行好,要發問之前,先作好這80頁的功課,如果還有問題,接下來的討論才有意義…

謝謝大家!



blockquote>YG Liu wrote:
你這些陳腔濫調的問...(恕刪)
你自己不認真讀完我這整個版面,還怪我什麼交代膠帶……

從第一頁開始讀起吧…

我這篇經過地檢署認證的10個月33次,檢察官可是逐條逐例跟我核對求證,你卻不去用心讀…

偏偏去提那篇,他們自己門關起來互相取暖的文字…
他們是原告,如果覺得委曲,為什麼,不敢拿它去申請再議? 司法可以還他們公道呀。

哎,我又寫太多了,你又不是當事人…








sai669 wrote:
確定你有交帶清楚?...(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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