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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訪單車」濫訟推拖有餘,技術服務不良實錄

不是已經說明那是輪組的QC小卡,還在那邊保卡什麼真的看不懂

同意你的都是拜訪單車的同業及競爭對手,

不同意你就是分身帳號也是滿好笑。
大家繼續LDS, 看看能不能疊到100頁?
今天又比昨天增加4頁.
按照此速度增加,不到十天就會破百!
這樣子不挺的回文就超過1/2,
看看樓主會不會醒過來?
mkmoney wrote:
這樣子不挺的回文就超過1/2,
看看樓主會不會醒過來?


算了吧....
劉大認為這些不挺(質疑)的留言都是分身帳號,其實只有一個人在亂他.....

我們才應該醒一醒....

是呀,我就是這麼認為。

0e0 wrote:
算了吧....劉大...(恕刪)
YG Liu wrote:
是呀,我就是這麼認為。


所以劉大不看證據就可以下定論對嗎?
筆記筆記~

只能說會被告剛好而已...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還真是令人大開眼界,佩服佩服
居然可以扯到開立發票

來讓大家看看你怎麼認為他人攻擊你、而你卻不認為你攻擊他人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5482233

先生
你不是罵人閱讀能力、來路不明、失業下崗、會被帶衰
邏輯能力、腦子也要動一動、性別取向、腦筋退化,這些嗎?
請問這裡的樓層45頁以後,有哪位網友對你人身攻擊?
是你對"多位網友"口出惡言!!
罵人的文章還被移除不是嗎?那篇失業下崗的文章不見了,不就代表網管認為你確實不當發文?

我們大家都是分身?
你可以據理懷疑我們,我們不能質疑你全部都是鬼打牆跳針不回應甚至浮誇說謊?

有那麼多的理由就去提告或是檢舉,不要以為以你的"影響力"可以再度左右到媒體或是網路風向
你這麼多頁的人身攻擊,可以合理推斷你根本只是一昧的加諸你的幻想在網友以及拜訪單車店家上

我們大家是分身?你就去檢舉啊
讓網管查一下IP
如果你要掰說是使用VPN,那電話註冊或是信箱註冊,就叫網管查
不要只會一直嘴,嘴分身或是嘴拜訪單車,結果什麼事都不做只是一直嘴
你若想告人,先看看我們多少網友可以告你公然侮辱
到時候你就知道是分身還是不同人

真是笑死
被網管認證你論壇違規,我是不是也可以一直掛嘴上說?

YG Liu wrote:
你們買車,店家有守...(恕刪)


難道
這麼細心得人
拿到發票沒有點出金額不符要求更換嗎?

真的
下台身影要美才是上策!
我覺得樓主沒被起訴,人沒事安全下莊就讓事情告一個段落就好

後續過多的動作及言論,只是讓人感覺是在對店家做挾怨報復罷了

質疑店家對二手物件的處理方式、簽名保固卡、發票等問題

你有很多單位可以去詢問、投訴或檢舉 (原廠、消保會、國稅局等)

而不是在一個公開的討論區去帶風向,讓看倌自己去猜想店家是不是"疑似"有這樣的行為?

每個人都會講對自己有利的一面

「海水退去時,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當樓主獲得不起訴,大家看完店家(雙方)的說明後

還有多少人是站在樓主這邊呢?

我覺得樓主可以去省思一下這個問題。


隔壁樓有車友分享騎車去武嶺撿垃圾,應該比較令人動容,

放下吧,總有更值得投入的事。
你沒看到嗎?

我當然不學人撿垃圾,我正在追垃圾的源頭。

然後,我更用行動告訴你們,以及帳號們:

自私膽怯的人,當然看不見別人,高尚勇敢的動機。

人生不是只有裝瘋賣儍,清純快樂地騎車。

衷心祝福你們,以及帳號們:

所有食衣住行育樂,還有每個大大小小的消費,

都要遇見,那些業界裏的拜訪單車。

那個時候,你們就會明白,我在法律辯證,以及理念實踐上,孤軍奮戰的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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