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 Liu wrote:
我寫我所經歷過的,交車10個月修車33次裏...(恕刪)
YG Liu wrote:
請專心聽我講,我對消費正義的渴慕…(恕刪)
報告樓主,我google過了,也看了你的判決書,但我找不到你所謂的33次修車到底修了什麼??
除了鍊條的異音(個人主觀??)、座墊飛出來(蹺頭??)、龍頭鬆了,還有哪些地方有修??還請樓主一一向35萬人次廣大的消費者說明一下,讓我們大家了解拜訪單車的技術有多麼的不堪....
消費者有知的權利,既然樓主主張消費正義,那同為消費者的大家,對樓主這點小小的請求,應該不過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