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oraina wrote:前面樓主有提到,包包是掛在車頭而不是圖上的座墊包哦~ 這個坐墊包是也可以裝在車頭的再者我不懂的是為何老闆一眼看到車頭的包包就稱不是原廠配的要收回?我就不能跟 B 店家買包包來裝嗎?還有車店通常都不會開發票這也是漏洞之一...
修爾基 wrote:再者我不懂的是為何老闆一眼看到車頭的包包就稱不是原廠配的要收回?我就不能跟 B 店家買包包來裝嗎?(恕刪) 我的推測是,或許老闆已經發現包包不小心跟車一起交給某個客人了,但不確定是哪個客人而樓主的女王一去,老闆看到包包、車款和人就聯結起來了包包當然是可以跟別家買的不過我前面所說的是程序上舉證問題也就是「怎麼證明包包是在B店買的」的問題,不外乎證人或文書證據,統一發票?沒有~證人?真要找人到法院去作偽證嗎?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呢!所以大概會在這個地方就走不下去了。
沒有發票也是個問題.....單這點店家就站不住了~個人認為~樓主什麼都不用舉證啊~難不成我上個月買車附的前後燈,車行老板不爽隨時可以拔回去~~沒道理嘛~車跟他買的~一口咬死是隨車附贈的就行了啊~管他目錄有沒有~而且樓主買車時也一定是這麼認為的...不過~都已經過了一陣子了~當下沒立刻處理~現在再要處理也就不是那麼容易了~
過了一個禮拜,有些車子的問題想請教老闆,於事就把車騎回車店,老闆一看到車頭前的包包,當下未經我家女王的許可逕自把包包拆下收進店裏,太誇張了 一個禮拜前的事情 都已經銀獲兩訖了還能過一個禮拜之後這樣搶回去?樓主也太嫩了 建議樓主現在去店裏把包包搶回來
看到這裏...在法的立場上,店家應該可以站得住腳但就現實上來說...樓主所述的“事實"亦可公布店家讓廣大車友公斷此商家就做生意手法、態度上來參考至於一個包包是否值得一台車或一台車所延伸後續的多樣商機就讓大家來評評理囉!題外話...這年頭單車運動盛行,一些不合宜的商業行為,似也見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