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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訪單車」濫訟推拖有餘,技術服務不良實錄

YG Liu wrote:
我們要怎麼確保,我們在車店組起來的車,上面的零組件,和當初選購的零件組,完全相同?...(恕刪)

我沒組過車,但組過多台電腦。

個人認為組車和組電腦的概念是雷同的。

所以淺談一下個人如何達到「完全相同」的概念︰

自己對於每個零件的包裝型態、內容物、真偽的差別......都要先有全盤的了解。

如果無法瞭解那麼多,就只能挑選值得信賴的店家。

若上述兩點都有不確定因素,在組裝前要先告知店家將所有零件的包裝全數留下,並在接收成品時一一比對,若對於真偽有疑慮,就直接請教老闆如何區分真偽?

接收過程中,若有疑慮就拒絕移交,事前的釐清更勝於事後的追究。
越看越是無言,一開始引導椅子脫落,我竟然被引導哈哈,我還發文認為組裝者對鈦車不了解,而後看電視變成,噴出?哈哈我只能跟你說玩車已經快30年的我看都覺得無言
Sram大盤保固卡?哈哈別幻想了,你先了解Sram作業好嗎?一旦拆下換到其他車輛,就算有編號也是沒用,必須與原始車架一起登入,為什麼外面通常序號是磨掉的,原因就是如此
都是上年紀的人了,這樣導引有意義嗎
你的導引下我們發文挺你,發現只是座墊翹起,脫落跟翹起一樣嗎?
別再自尋煩惱了,你跟拜訪單車應該回歸到法律面,單車不是靠風向單車就會好騎,也非幾十萬就可飛天
而一直問為什麼我8個月維修33次?
又不說明33次如何維修,誰會知道你為什麼維修33次,這些只是你說得,又不說明內容,這不是引導什麼才是引導?
放開心好嗎?騎車是開心的事
來這看你發文的很多都已經當八卦看你了,你的經驗陳訴有多少是,專業看的懂?再次奉勸回歸法律面你要告就去,而非賺多少?是誰要你讓他賺?哈哈別再只看見自己想的. 懂自己知道的,聽見自己想聽的,這樣你只是當下一個受害者呵呵
禾勝 wrote:
越看越是無言,一開...(恕刪)


這棟樓 已經被01單車鄉民當8點檔無腦劇在看了..

劇情最新進展是 被害者可能變成有被害者妄想症..

妄想 他的車 可能一切都是假的 零件也都是車行拿二手品偽裝當新品賣他..

妄想 車行可能專揀正品包裝盒裝舊品賣給客人新品價格賣..

妄想車行賣給他二手零組件當新品 再用賤價估回 再偽裝成新品再賣給下一個客人..

實在有夠天馬行空 真的變8點檔無腦劇在上演..


接下來 他可能幻想 34萬點閱率有好幾萬人支持他..

幻想號招上街頭到店家舉白布條抗議..

結果 可能是34萬人響應 一人到場.
YG Liu wrote:
有關我使用八個月之後的,Sram Force 50/34規格的大盤曲柄總承…
他們用新台幣3000元,將它估回去。
就我了解,那時的網路價,全新品,大約介於6000~7000元之間。...(恕刪)


我第一台車cinelli saetta 整車買5萬5
騎一年半整車估3萬

貼3.5萬 換LAPIERRE PULSIUM PRO TEAM FDJ 車架
騎2年多車架回估32500

貼4.5萬 換LAPIERRE Xelius SL Suisse ultimate 車架

幾乎都是5折..這樣你有沒有感覺舒坦一點

回收之商品多少都會有損傷和髒汙
店家須整理才能再出售
而且不知要多久時間才能售出
中間有些許價差不合理嗎?

不然你也可以換下來自行整理上網賣
除非熱門商品..否則二手不是很舊的商品大概就是6折左右
30幾萬的點閱率等於支持率
不知這無腦的算法是怎麼來的
如同樓上的幾位發言所說
只要有看到新的回文
就表示有新的劇情推展
所以以鄉民看戲的心態
我也就點進來看
進來看一次就算一次點閱率
所以呢請把我最近半年點進來的點閱數扣掉吧
我的點閱數可能有1000吧

說真的有在關注本樓提供點閱數的
極有可能都是樓上那些大大們
要把點閱數當成你的支持者

這太一廂情願了吧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做人要給人留點退路
拜訪單車已經有了法院認證了,現在也受到重傷
實在沒有必要把人逼到這樣
大俠hao258yu,

謝謝您寶貴的經驗,不管組什麼商品,「公道」,都應該是買賣雙方必須遵守的規則。

我會有這個問題,是因為,在很多人的組車經驗裏,都被刻意地漏這個程序…

謝謝您的分享。

hao258yu wrote:
我沒組過車,但組過...(恕刪)
現在是討諭,消費者組車經驗及注意事項,這是消費者必須注意的事。

我不提他們了。

也請您來提醒,該注意什麼眉角吧。

為了一個健康的單車消費市場,我們一起努力。





QQ7485 wrote:
做人要給人留點退路...(恕刪)
謝謝分享…

長知識了…

再請教,組車時,如何確定車上的零件,與訂購清單內容無誤?

marx1964 wrote:
我第一台車cinelli...(恕刪)
我跟大部份車友一樣,從2017.08就有在關注樓主這個案子,也是力挺樓主的一方。
當然,在獲判不起訴之後,除了替樓主開心外,我認為店家已經得到教訓,
事情該是讓它落幕的時候了。

而樓主在獲不起訴的判決後,利用各種管道(FB各大單車版、電視媒體)大量的宣揚此事,
像是在打落水狗一樣。

現在店家把這十個月的發生的事情,以他們主觀的立場用文字陳述給車友們看,店家單方面的說法當然不會被車友相信。而各位車友針對店家的說法有疑問希望樓主出來說明時,樓主卻是視而不見,甚至指責這些一年來力挺你到底的車友。

"理念不同,請離開"這是樓主這幾天常講的話,而樓主你有沒有想過,在你自豪的33萬點閱率中,有多少是這些被你認為"理念不同"的車友,這一年來因關心這個案子而點閱出來的??

翻了一些舊留言,當你成被告時,在這串留言中全是力挺你的留言。獲判不起訴之後,力挺你的留言不見了,質疑、反感的聲音出來了。而這些質疑、反感的聲音大多是當初力挺你的車友,不知樓主對這樣的變化有何感想??

最後送你這句,希望樓主深思

箴 言 16:18
Pride goeth before destruction, and an haughty spirit before a fall.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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