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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訪單車」濫訟推拖有餘,技術服務不良實錄

還原事情經過,說事實不是誹謗啊

當初買了一個大盤曲柄組,鎖螺絲的地方有圓形掉漆,我心想是不是拿人家的退貨品給我...
劉大加油

希望您能替消費者爭一口氣
版大加油,消費者一直以來幾乎都是弱勢的一群
當然店家也有捍衛自己的權利
其實拜訪除了光頭店長和小個子還有另外一個人(sorry 忘了他姓什麼)
他們三個人當初一起的
他的態度比較好
我去都是直接跳過小個子找他
如果光頭店長沒有在忙,我也是直接找光頭店長
我的車,是在去年228交車。

接下來的遭遇,是常常騎車回「拜訪單車」去調整調整調整…

一直調不好車,卻常常惡整到我…

因此,我了解他們的狀況,那個態度不錯的,姓蔡,是股東吧。

我也欣賞光頭店長的服務品質,但小個子常常跳進來插嘴,他一加入,氣氛就變了…

杜俊豪 wrote:
版大加油,消費者一...(恕刪)
樓主如果只是陳述事實,何須懼怕加重毀謗罪?

法官會還給你一個公平正義的,加油.

YG Liu wrote:
chachaping...(恕刪)

向請檢附下列文件
1.該營業人開立給你的收據
2.付款證明文件
3.如果上述資料無消費明細需補充消費日期-消費品名-消費單價-消費數量
4.被檢舉人名稱-地址-牌號等資料
向該營業人所在地國稅局檢舉
請一定要具名檢舉
因為匿名檢舉不會知道查核結果及獎金
如果有罰鍰
獎金是20%(前提是他被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查詢是否使用統一發票
EX.在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處所消費21萬元(銷售額20萬元稅額1萬元)
檢舉成立全額漏開
罰鍰是20萬元*5%=1萬元(=稅額)
獎金是1萬元*20%=2000元
要領到一定要等到他有確定繳清罰鍰才能收到
通常在檢舉後好幾個月
如果他是使用統一發票的話
常態性漏開者
如果要讓他向知名店家受到停業處分的話
一定要在消費當期檢舉漏開發票
EX.106年7-8月消費,請在106年9月15日前檢舉
等結案時有違章漏開後
再次檢舉
只要一年內查獲3次
他就會受到停業處分
但密集檢舉的話只能算一次查獲
以上供你向國稅局檢舉逃漏稅參考
謝謝大仔的留言!

您就看看,我如何打這場仗吧…

接下來,您就會保護自己了…

qqa177 wrote:
還原事情經過,說事...(恕刪)
謝謝您的鼓勵,

我沒有在怕的啦…

大家加油!


aaxie wrote:
樓主如果只是陳述事...(恕刪)
板大支持你!加油!討厭這種店家..嘴上功夫..

YG Liu wrote:
前言:我謹守mobile01...(恕刪)


去拜訪逛過幾次,但都沒有消費
其實我是很想換上他們在賣的 SQlab 座墊
但總有一種說不上來的奇怪感覺讓我對於在那裡買東西有疑慮
所以後來改成去同在內湖的店家看有相近訴求的 Specialized 座墊

對於拜訪在賣的東西、店內陳設其實一直都很有好感
只是每次滿懷期待地去逛(原來店址和新店址都去逛過)
最後都覺得待不下去,隨便轉兩圈就走了
也許他們只適合特定客群,跟我的頻道不太合適...因為他們生意似乎不錯啊

看到你的文章後我想可能是因為沒真正消費所以感受不夠強烈
只是覺得在跟他們接觸交流時不太舒服
標記一下這文章,看看能否釐清一些我當時的感受
也看看漂亮的店面及動人的宣傳是否只是虛有其表的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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