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還是要給退貨是比較好的,畢竟自己有錯在先。
這個情況下乾脆的認錯,退換貨,也許對於賣家在長久經營上是比較有利的
在網拍的雙方對話再被po到01來,應該多少也對該賣家造成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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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消費者意識抬頭的同時,是不是也失去了一些人與人的厚道和寬容。
網路資訊的發達是保護了不少消費者的權益,但我相信中間也有很多正直的店家
被黑的不明不白,因為有的消費者只因為不合自己的意,且還不一定是店家的錯,
就主觀的在網路大肆撻伐,造成店家莫大的損失,有的甚至就是拿著「po上網」
的「武器」讓店家屈服,這不也是一種霸凌嗎?
雖然我覺得店家應當換貨,但樓主的做法也有些太過了。
dolcewind wrote:
個人是覺得,既然出錯...(恕刪)
說得很有道理
樓主的用詞過當,很有可能觸犯刑法的公然侮辱罪....
一個買賣的問題,如果搞到雙方不歡,吃虧的還是樓主自己
PS 台灣人解決問題的方式,常常是搞出新的問題......而不是尋求一個最好的解決之道。例如交通事故之後雙方互毆,這都是常見的例子
跑步,騎車,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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