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CHEN660409 wrote:
isamu7d0111
我看你才要跟賣家道歉....車都撞壞了~不賣也不行~
又遇上一個不死心的買家四處po文,說懷疑他說謊欺騙你............
賣家真是夠學笑了!!
如果我有硬要他賣,我會去道歉!!!!不用你提醒
這麼愛你打去跟他說壞的十四萬也要買啦!!!我相信他也會樂意賣你........
前提車是好的他標價兩千我買已經壞的的我也爽,怎樣你叫賣家賣我兩千阿
不爽聽~就當我在放屁....別聞哦:
你的確在放屁,,,,,好臭喔!!!
你這個人很奇怪喔
我有說不賣不行嗎?????????這樣的話嗎?
憑良心說,我是說了你什麼嗎????你一定要這樣嗎???
如果是你被罵你會就此罷手嗎?
幫版主備份
不過說真的兩版我都有看過...第一個想說應該要收攤了板主不也是好心的說不想跟大家吵架
結果...換區再戰?!
這樣一發再發真的很有咄咄逼人好像賣方不賣你要把這場失敗的交易公開
讓大家看看這個賣家多過分...感覺也有對方非賣您不可...
但是如果賣方已經在賣場內容詳述價格
即使您下標金額有所不同,還是要依照原價購買
而您可以檢舉該位賣家規避手續費之嫌(如果使用的賣場平台有此規定)
而這層的關係是賣家與賣場平台的合約關係與您無關
您只需承受下標即為同意賣場內容(包含內述金額)和有義務履行該像交易約定
當然雙方是可以互相毀約...毀約的賠償就看下標前的合約規定...
我想您應該沒有再下標前提出說對方不賣的情況下需賠償的內容吧?!
那我想該位賣家應該沒有賠償的責任
另外該賣家也可以提出賣場內容為證,有詳述價格是您不願意履行交易(以原價購買)
我認為...雙方不要再爭執也不要這樣計較
有些話不是您沒說了就不算,如果您做的事情(例如發文內容以及回覆)
造成該賣家有精神上的壓力迫使他要實行您希望的交易內容也算一種強迫的形式
即使是網路發文,無具體指名但有影射他人使得他人名譽受損也還算是公然侮辱喔!!
這些還請版大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