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d007 wrote:
節錄自某購物中心的說...(恕刪)
其實就連購物中心所規定的內容都不一定符合消保法的標準,也就是說也可能違法,請參考以下網址:
卡優新聞網
擷取其中一段:
仔細來看國內電視和網路購物業者,雖然都設有所謂的退貨條款。但實際上卻是有所限制的,在7日以內並不是每樣東西都能退貨,或者一旦有怎樣的情形,就不能退貨等等的限制。
以電視及網路購物兩大龍頭「東森得易購」及「雅虎奇摩購物」為例。東森客服人員就表示,要看商品種類,有的商品一旦拆封了就不能退貨,例如食品、墨水匣、著作權相關商品及美妝保養產品等。進一步瞭解東森網站上的退貨規定,發現部分商品如果吊牌毀損、拆除,也是不能退貨的,例如服裝、皮包、內衣褲等,此外,部分商品假如包裝不完整時,也是無法退貨的,例如卡拉OK音響等。而一般食品類的商品,東森更是嚴格規定「不提供鑑賞期!!」。
在雅虎奇摩購物方面,客服人員也表示,有的商品如果拆封就無法退貨了,例如印表機、墨水匣、貼身衣褲等。雅虎網站上也規定,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才能退貨,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如影音光碟、軟體)若已拆封,則無法退換貨,消耗性商品(如食品、耗材、花卉),由於商品屬性特殊,有保存期限問題,也無法退訂。對此,雅虎公關部的宋小姐表示,部分商品只要拆封就不能退貨,這在所有購物網站都是這樣做的。
針對業者退貨限制規定,消基會表示,上述這些情況都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依法可向業者爭取權益,建議消費者如要退換貨,可在7日內使用書面或存證信函表達欲解約退款,避免業者採取拖延戰術,導致超過猶豫期(鑑賞期)的問題。
台北縣黃消保官也強調,只要消費者所購買的商品完整無缺,且沒有實際使用過,依法都是享有七天以內的退貨權益,不用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的。黃消保官同時表示,消費者如果是因為檢查商品有無瑕疵,而對商品作出拆封行為,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假若業者對於買家片面設下任何退貨限制的規定,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的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各縣市消保中心專線協助解決
PassionXX wrote:
各位站友們好,小弟想...(恕刪)
建議你先做退貨動作,然後重新購買;曾經遇過P購物網站客服建議,要做換貨動作手續繁雜,不如直接退貨,重新購買來處理,因為換貨動作要填寫申請手續多,經過核可的關卡多;只要沒過七天鑑賞期,都是可以辦理退貨的,千萬不要拖過七天,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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