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sterbad wrote:
「RTS原廠保固書已清楚條列聲明不保固第二手之車主。」
買了你們家的車就是要騎壞才能換車嗎?這樣以後誰敢買RTS的車呢?
已經買RTS的車友只好乖乖的騎,不能賣車。
不是要嘴砲,只是可能您對"原廠保固聲明"不太了解...
捷安特保固聲明
● 捷安特保固
捷安特公司提供購買全新捷安特品牌自行車及車架的第一手車主保固,其內容如下:
1.台灣捷安特目前僅提供在台灣購買且在台灣使用的車主保固。
通常這種聲明的"聲明"意義比較大
因為車架廠都是保固車架,五年不會是指輪組/變速器...那些
車架壞了,送廠"通常"檢驗非人為就該負責,
這"應該"是一個默契。
不過當[通常與應該]都沒出現時,
原廠的保固聲明就又忽然跳出來了,當然以車友的立場,我還是不太希望看到這種聲明...
EX:
5.消耗性零件不予保固:內外胎、煞車塊、碟盤、煞車內外線、變速內外線、大齒盤、曲柄、鏈條、飛輪、輪圈等零件因磨損耗問題不提供保固;漆面(車架、零件)均不在保固範圍內。
6.請特別注意:經過自行改裝或經非捷安特授權經銷商維修過之自行車及車架,捷安特將不提供任何保固。
那如果你去郊外騎車,破胎造成摔車,輪框撞歪,
當時就近找到只有一家美利達,請店家賣你一個便宜框與外胎騎回家,這樣算觸犯聲明的第六點嗎?
有人,懂我說的嗎? 
如果這樣保固就結束了,那五年保固與終身保固這種"保固"也未免對車主太不利了,
因此這種默契應該是會默默的存在才對(01上的文章顯示)
(不過呢持續關注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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