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粉累 wrote:自從讀了靜思語之後....(恕刪) 我靜思與的功力還差你一大截,我都玩我的電腦,修我的車他要買什麼,我都不打折,因為他根本不會買.....呵呵他也不覺得自己是奧客,只會到處說我服務態度差~~~呵呵
爛客不只你遇過的小弟也是有開店,遇到的比你所遇到的更扯都有大哥你就寬寬心吧也在此希望消費者能當個福星而不是掃把星為何這樣說呢,等我慢慢敘述我的經驗一般來說開店做生意的最怕遇到一開門就來亂砍價,或是來退貨的,還是來換貨的,如果一開門遇到這種消費者,今天整天你就生意不順挫著等;如果遇到一開門就買東西很阿莎力的,或是不囉嗦的,不管買多買少,今天生意一定很順利,尤其遇過許多經驗老到的客戶,他們可能也是做門市生意的吧,一早來買東西絕不囉唆,就算只是問問沒有買任何東西,要離去時會加上一句"祝你們今天生意一定好",每每遇到這種客人,我當天生意真的就不錯,還有一種是進來逛逛看看但是就是會隨手買點小東西,遇到這種的當天生意也都不錯,最怕遇到一大早就給你亂虎爛亂砍價或是退換貨這類型的,當天你就會發現一整天沒生意做,其他爛客就不在此敘述了,真的這世上什麼人都有,而且爛客是爛到嘆為觀止,而且越囉嗦的客人買的東西越容易發生問題,這點我倒是非常不解所以大哥你這樣的事情我都遇過,前後說話不算話,而且得了便宜又賣乖的客人多得是大哥我給你溫暖很多大哥都遇到的經驗我也都遇到過,想不到澳客還真是多勒,尤其不守信的人真的不知他們如何苟活在世界上現在如果有人說以後會跟你買很多,這次請折扣,我都會說下次你來買很多,我這台該便宜給你的我會退給你,我還會說"這樣都很公平吧,你沒佔我便宜,我也沒佔你便宜,而且我說到做到";不過通常這類型的人都是唬爛的,無任何信用可言,也幾乎不來第二次了
或許你可以使用折衷的法.....各退一步,退1/3的訂金給他當然你要堅持下去,他們也無可奈何依法付了訂金,就屬於要約行為.....而且對方是在現場看車,也同意才支付其訂金所以,以法來說,賣方的確可以不退訂金給買方
在開店經營的這段時間我也常常在思考到底在服務業店家是否可以篩選客人這件事我思考許久跟請教一些過來人的經驗歸納整理了兩個方向1.不篩選!店家若真的遇到了,只能默默忍受優點:合氣生財,避免一些後續麻煩缺點:無形成本的損耗,並且若這樣的客人吃好倒相報,你可能會煩死,甚至耽誤到原本該服務好的客人2.篩選!不論是藉由服務/售價/技術,直接或間接篩選掉不適合你店內的客人優點:長時間下來,店家時間成本只會花在該服務的客人身上缺點:剛開店或是口碑還未建立前,銷售業績會不好看上述兩點,我相信都有經營成功的人但是若店家本身屬於以服務/技術 取勝的人我個人頃向篩選把店家的時間成本甚至價格優惠留給好客人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得 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 閱期間。我也是覺得雙方各退一步,退1/3的訂金或是退1/5訂金,對商譽也不致影響過大。說實在的經營店舖本來就有一定的成本考量風險,連這消費因素也要考慮進去,如果沒有風險人人都當老闆開業了,像連鎖店城X綠洲 或是量販店及大賣場,都有完善的退貨機制!!雙方各退一步以和為貴吧~~
highiswind wrote:或許你可以使用折衷的...(恕刪) 這樣的客人我的處理原則是不會退的原因如下:1.原本以兩台車談好的優惠與贈品,突然變成僅有一台時,mup-24優惠的部分我無法取回2.特地幫mv5訂購的特殊零件跟安裝成本我司已經付出(1300+600=1900)3.退款和氣生財原本的最終目的是留住客人,但以目前這種客人,我們不期待留住(到處比價的客人,是沒有忠誠度的),更不敢奢望他會介紹客人來(我頗相信物以類聚這句話)3.於理於法我都佔的住腳,這筆錢我司收的不會不心安回歸到現實面,就是那對夫婦取車當日直接表達mup24 願意回歸正常販售的條件,而非以兩台車的優惠購買,原本額外贈送的貨架跟馬鞍包願意付錢購買,特訂幫mv5 訂購的零配件願意買走,我很願意退款做處理(縱使他真的願意比照上述規則,相信一加一減的狀況下,跟5000訂金也相去不遠)但可惜客人是打算先以條件取得優惠方式後,等到我司騎虎難下之際,才告知要退車,試問這樣的客人,我司合法合理之下,我還要退訂金?這件事我無法認同,畢竟小弟開的是單車店,非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