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還是有好的、認真負責的警察在這次處理的過程中,我自己都遇到過,比方某位主管,真的很認真,轄下發生案件隨手捻來如數家珍,而且態度又好、說到做到,真的有人民保母的樣子(可惜他轄下警察有的很令人三條線...)不管是不是他們抓到歹徒的,至少他們的態度認真、講話有同理心~這就不會讓驚魂未定的受害人有種"再被補一刀"的感覺了當然,我也相信他們有難為之處,更相信他們當中有不肖份子(這個事件裡,我也碰到了)不過您說得對,受理案件與緝兇本來就是警察的職責,要不阻攔報案,要不叫人民自己抓,真的說不過去。就像老師就是教學,醫生就是治病,這個社會就是每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負責而順利轉動的。如果什麼事都得鬧上媒體、都得找民意代表出面,他們才肯動一動,那是不是代表,該好好考慮他們有沒有必要存在了?或許直接在民意代表服務處和媒體成立"報案部門"即可,更方便省時,效率可能還更好。master213 wrote:快點連絡新聞電視台記者 上新聞報一下包準你很快就可以得到妥善的處理總是會有一小部分的警務人員害怕麻煩不想增加自己的業務就能不辦就不辦或許業務真的很繁忙 但那又如何 這不就是應該盡的義務嗎(恕刪)
fashionboy wrote:所以到底有沒有這回事...(恕刪) 這件事情也是在MOBILE01 的十大懸案之一喲...樓主一直不拿報案證據出來..也沒有媒體報導...自己也黑了很多質疑的網友...到最後...沒人鳥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