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

我的車在泰順街松青超市被砸了!緝兇專用,不喜勿入

haocsina wrote:
隨著年齡的增長
各種經驗的累積
挫折受傷中學到教訓

當面對新事物時
我們會用以往的經驗
來判斷該如何處理眼前的狀況

例如
當你遇到一條水溝
上面鋪的是一片薄木板

當你還沒踏上木版
你怎麼知道他會斷

但是你過往累似的經驗
會讓你作出選擇別條路的決定

這就是經驗

今天樓主遇到的事
當然值得同情

但發展到現在
會有一些人懷疑樓主的說法
決不是沒有原因的

我們並不認識樓主
但以樓主在版上的發言

我們會拿我們週遭的人來累比

一類比
發現這樣的人
都不是一般的"善男信女"
這樣的人通常是無理硬要說到有理
如果有理 更得理不饒人
所以即使我們不認識樓主
但已因為樓主的言行而依據經驗將樓主套上一個壞印象了

當然不可能會支持樓主啦
只感覺整件事
不過是惡人遇到更惡的人罷了
(恕刪)


有人被蛇咬了之後
從此便害怕不已
即使
只是一條無害的草繩
也會把它定調成毒蛇
不願意張開眼睛辨別

所以
經驗不是萬靈丹噢

每個人都是unique的
每個事件也都是獨立的
請不要把以前的陰影變成公式
套在其他人事物上噢

另外
態度是相對的
覺得我說話不夠婉轉時
何不先看看那些人用什麼態度口氣呢
更別提專程來抹黑和人身攻擊的~不遑砸車之惡的天收者了

您敬我一尺, 我敬您一丈.

==以下給留言的朋友==

謝謝在這棟樓,其他樓及PM表達支持的朋友們
這幾天較忙碌
尚未回覆到您的留言
請勿介意並請稍待噢^^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先說明以下發言存屬個人意見,以及身旁親友經驗

我是對樓主發生事情時,旁人冷眼旁觀有所感,在其他國家民族習性不同會有俠客出現,但是在台灣我實在心存懷疑,即使出現,等他發生以下案例我相信下一次他也會冷眼。
某日人行道旁有位騎腳踏車的老先生疑是車禍路倒,你好心通知救護車陪同到醫院,但是從此惡夢來到,老先生昏迷不醒,對方家屬一直咬定是你肇事糾纏不已。
我也是贊成大家要互助,但是現在的民風造成大家眼不見為淨,不然實在是無法知道幫忙後會惹來什麼事件(說句最實在的你希望別人出事還是自家人出事)。

在十幾年前我(請注意是我,不是影射他人)發生這種事,可能會現場大幹一架,但是目前都是以家人為先,的確我是沒種,但是在沒種的隔天又可以和親愛的家人無憂無慮的在一起這才是重點,每天上班時都在擔心家中親人安危實在是不好過。
也許有人會說"那你出事大家都在旁冷眼你會高興嗎",當下絕對會生氣(畢竟出事情心情會受影響),但是你能要求大家怎樣。 唉唉唉

寫到這邊心情不太好

還是祝福大家
dream11 wrote:

不知道這篇文的版主最後結果怎啦??
台灣的警察~~>吃案~!!可恨!!
警察是保護人民的~~不是推案子的~~我也被吃過案~
被警察害過~!
所以!!
我知道版主的痛!!
更知道小市民的無力感~~
報案的反被警察捉弄欺騙
真的可以告他們瀆職!!!
以後這種類似的案子~~報案同時~~記下警察的姓名編號!!!
他不給你三聯單~~馬上在他前面打政風處的電話!!
就是有這些爛警察~~才會破壞其他好警察的名聲!!
也才會姑息這些暴力份子~!!
(恕刪)


最後結果尚未出爐
但目前可知的是
事發生一年後的今天
承辦的警察仍然無消無息,且表示要受害人自行捉歹徒送交警方,以他的能力捉不到

您的話,小妹+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呵呵,這位大哥(or 大姐?)

請恕小妹才疏學淺,看不太懂您要表達的是什麼?
不過有關黑名單和"please mind your business",您似乎已被嘴砲誤導而誤會我囉!

意見不同很平常

以主觀編劇+臆測+不實指控+人身攻擊(=嘴砲)
就不只是意見相左囉

chjay0811 wrote:
千萬不要把人心看的如此險惡,社會那麼不溫暖,往後日子還長
而個人看完前前後後的討論後只覺得,整件事情”事出必有因”,即所謂”前因”與”後果”, “前因”是樓主與那對夫妻起爭執,而”後果” 是那對夫妻動手破壞單車,不幸的是大家只針對這件事情的爭執(前因)在討論,卻忽略了後果的重要性,但也沒有人認為那對夫妻破壞單車(後果)是對的,所以樓主大可不必認為他們都是這個社會安全的隱憂與道德沉淪的元兇,因為你我皆是社會一份子,當你與人起爭執時說出”Please mind your own business”時,又在論壇中與一些人意見相左時,就不能怪人家也”Please mind your own business”的舉動,而認為他們都是這個社會安全的隱憂與道德沉淪的元兇。這只是將心比心絕無嘴砲之意。
以上是我在01上第5或6次po文,要把我加入黑名單前請先看一下我之前的留言: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5&t=1566856&p=4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5&t=1566856&r=2&p=5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5&t=1000032&p=4
如同我在裡面說道
彿曰: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若你也把我加入黑名單,恕我”Please mind your own business”。
(恕刪)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您的親友真的很不幸,碰上不明理的家屬,也難怪從此冷漠。

不過,您親友的例子和砸車的情形大不相同,援例並不適當。

老先生昏倒無其他人證;但超市內購物者眾,受害人知道誰是歹徒,誰是恩人,還有監視器呢,足可證明清白。

不必出手擋歹徒,只是到轉角或店外幫忙打個電話報警~伸出援手,並不意味要大幹一場噢^^

多一點熱心的人,歹徒多一點忌諱,大家才多一點平安~包括您的家人。


chil306 wrote:
先說明以下發言存屬個人意見,以及身旁親友經驗

我是對樓主發生事情時,旁人冷眼旁觀有所感,嘆氣嘆氣嘆氣在其他國家民族習性不同會有俠客出現,但是在台灣我實在心存懷疑,即使出現,等他發生以下案例我相信下一次他也會冷眼。
某日人行道旁有位騎腳踏車的老先生疑是車禍路倒,你好心通知救護車陪同到醫院,但是從此惡夢來到,老先生昏迷不醒,對方家屬一直咬定是你肇事糾纏不已。
我也是贊成大家要互助,但是現在的民風造成大家眼不見為淨,不然實在是無法知道幫忙後會惹來什麼事件(說句最實在的你希望別人出事還是自家人出事無言)。

在十幾年前我(請注意是我,不是影射他人)發生這種事,可能會現場大幹一架,但是目前都是以家人為先,的確我是沒種,但是在沒種的隔天又可以和親愛的家人無憂無慮的在一起這才是重點,每天上班時都在擔心家中親人安危實在是不好過。
也許有人會說"那你出事大家都在旁冷眼你會高興嗎",當下絕對會生氣(畢竟出事情心情會受影響),但是你能要求大家怎樣。 唉唉唉無言

寫到這邊心情不太好無言無言

還是祝福大家(恕刪)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mousehome2003 wrote:
忍耐是為了將來的復仇
地球是很小的,沒把握別動手
只是一個也別放過(恕刪)



說真的
我沒想要復仇耶
碰到他已經夠倒楣了還要一直忍耐復仇,太累
也沒那閒工夫
而且
我已經饒恕他了
我只希望他能負起暴力恐嚇砸車之責
這是起碼的為人之道
何況他還是年長那麼多的阿伯級
總不能眼紅,欺負落單的女孩子,砸壞,還落跑吧
被笑死了噢

歹徒伯
如果你看到這裡
想賠我損失又不想現身
請把錢匯給"輪椅上的俠客~唐文傑"先生
我們素不相識
但我敬佩他努力向上的精神...
他真是男人的好榜樣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我覺得我無法光從樓主的說法對這件事情作出判斷,除非能夠更進一步了解事件的原貌以及各方的說法。

我不是個冷漠的人,但我也不是輕易妄下判斷的人,我想這是我們在面臨類似事情的時候很大的困境。太輕易相信也不對,一昧不相信也不對,置之不理也不對。這是整個社會的困境。

小妹淺見~

判斷誰是誰非,這是法官的責任,藉由雙方筆錄、警方搜證...下判決。

在歹徒逃逸的情況下,自然只有受害人一方的說明,而這說明遠比"不在場的網民之主觀臆測"更加接近事實真相。

除非歹徒出來面對(也很希望他們出來面對),這也正是起此樓的原因。

至於社會的困境,小妹倒是認為,眼見危險發生,還能袖手旁觀,無視報警之請求;以及嘴砲對受害人無憑無據的抹黑,與顛倒是非的風氣,這才是令人擔憂的。

您的"妄"字用得真好,無妄言妄為之人,天下太平矣!


YMTGTR wrote:
我覺得我無法光從樓主的說法對這件事情作出判斷,除非能夠更進一步了解事件的原貌以及各方的說法。

我不是個冷漠的人,但我也不是輕易妄下判斷的人,我想這是我們在面臨類似事情的時候很大的困境。太輕易相信也不對,一昧不相信也不對,置之不理也不對。這是整個社會的困境。(恕刪)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人世間
那能事事盡如己意

這篇存在快一年了吧
樓主還是時時刻刻
念念不忘

這樣的怨念真是深執

幸好我不認識樓主您
不然萬一得罪您
可能會讓我憂心到吃不下 睡不著
祝福你
早日從多年陰影走出來
以更正面、更健康、更陽光的心態看待人、事、物~無論識與不識

加油噢!

haocsina wrote:

人世間
那能事事盡如己意

這篇存在快一年了吧
樓主還是時時刻刻
念念不忘

這樣的怨念真是深執

幸好我不認識樓主您
不然萬一得罪您
可能會讓我憂心到吃不下 睡不著
(恕刪)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 3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