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倒翁~ wrote:
這事情還沒告一段落阿
已經一段時間了吧
我想,已經在偵辦案件就交給法律去執行吧
讓不法者受到該有的逞罰
(恕刪)
其實一開始會到01請求幫忙找人
就是因為警察很忙
他需要民眾幫忙提供歹徒資料
人一天沒找到
就無法讓法律懲罰歹徒
謝謝您的關心
呵呵瑪 wrote:
看完了~
也看了其他的回覆~
個人的意見~
真的 認真就輸了~
如照樓主的說法~
依大家提供的意見~應早就有結論了~
但沒看任何後續~真的就像大家說被他玩了~
發一篇文 來看回覆的~
也沒看到樓主在澄清 ( 僅就他的文字一直繞 )
也沒看到他依熱心的人提供方法在處理
贊同那些提供給樓主意見及方法的人
不知道這種事有什麼好玩的

如果您覺得好玩
那小妹此生碰到歹徒、所有不幸的的quota
就此全部轉給覺得好玩的呵呵瑪與我愛klein網友享用
have fun!
文斌 wrote:
沒有要針對誰
因看到
[五個字
沒圖沒真相]
所以有感而發
之前小弟才在汽車版發一則我被逼車的文
我不止有 "圖"
我可是有"影片"
也從影片中有抓圖出來
連幾秒都註明清楚
但..........
反對意見的人
就是可以天馬行空的跑出
源源不絕的跑出一堆自己的說法
反而去指責我是烏龜車,擋到逼車的貨車
我己用影片中的佐證去證明
我在國3的隧道中(影片前段)證明 ,
第一線的第一台車和第三線的第一台車(我是第二線)
證明我當時是比那二台還快
出隧道(影片後段)
也用下交流道的 [///] 300公尺, [//]200公尺 [/] 100公尺的標示牌
經其他大大指點,去算出
我在開90路段,己開到100了
但反對意見的人就是反對
反而出現
我和逼車貨車有"深仇大恨"
或
我擋到貨車所以我 "沒道德+禮貌"
或
我被逼車,拍下貨車去110檢舉,只想讓貨車的行為,有所受罰
就說我<沒加速>讓貨車先行,
所以我觀念-->不好,所以我-->"不對"
或...........
反正反對意見的人就是反對
連我"沒講過"的話或事發過程
那種人就是可以自己捏造出 或
有如在現場一樣,自有一套"現場說法"
所以什麼"沒圖沒真相"
就算有圖,有照
就每個人都信樓主了嗎??
不
反正反對意見的人就是會反對
後來也有出現反對意見的人一直和我"對說"
支持的人變少
因,文章拉太長,也變"複雜"
路人根本就看不清,也被搞亂了
且 "好話少人聽"
"壞話多人聽"--->用意不是指誰講壞話,先註明,以免就是有人會小提大作
好話10句,抵一不上1句"言詞強烈的用詞"
一般人都較會去注意反對意見的 "言詞強烈的用詞"
所以並不是支持的人變少
只是不知如何"切入"
或其他..............
並沒有一定站在樓主那一邊
只是我在想
若事情就是很單純的像樓主說的那樣
那反對意見的人還用"言詞強烈的用詞"去對樓主的人
想一想...
"若" 樓主沒錯的話
用"言詞強烈的用詞"去對樓主的人
那些人可能比"砸"樓主單車的人還可惡
ps: 小玩子,超市監視沒拍到動手的畫面嗎?
110後來有開三聯單給你嗎?
你車子損傷有拍到照片嗎?
你有回店內,或110有把目擊者(超市員工)的資料記錄嗎?
你有回店內或向超市的總公司投訴,你在店內沒人幫你的事嗎?
文斌大
剛才看了您說的那棟樓
雖然事由不同
但他們的嘴砲公式卻是一樣的
連不幸事件也當成練嘴砲的機會
真令人搖頭
您說的一點都沒錯
放不放圖他們的說詞都一樣的
當然
也不排除歹徒假網友身份要圖
以確認自己罪證是否為人掌握
並企圖誤導言論以便為自己辯解
謝謝您的留言
過來人的分享
真的很受用
您的ps問題,小妹私下回覆您。
====分隔線===
受理偵辦的警員先生,您好
一晃眼,暴力事件發生快四個月了,您還是很忙嗎?
天氣變冷了,希望您在忙著保護我們小市民的同時,
別忘了添衣!
保重自己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Jurgen_Klinsmann wrote:
Q:請問人民的保母是誰?
A:1.警察
2.x 道
3.政府高官
4.立委
5.M01嘴砲魔人
6.外星人
.
.
.
.
.
.
自行列舉.....
PS但是我的答案決不會是你平常想的答案...
呵呵,有人辦徵文比賽,所以大概是這個吧~

http://www.eysc.ey.gov.tw/ct.asp?xItem=55570&ctNode=2492&mp=1
http://www.taiwan.look.tw/Act.aspx?gift=00012&act_id=0000038329&ot_id
延伸閱讀
加強巡邏
維護治安
緝捕盜匪
指揮交通
擴大臨檢等等
這些都是警察先生的工作
台灣社會安定 治安良好
這些
都是要感謝人民保母--警察先生
因為有他們的奉獻
保護著我們
讓我們能夠安心的出門
平安的回家(影片旁白)
http://vlog.xuite.net/_pub/play.php?media_id=NHVrYWRrLTE3NzczMjIuZmx2
http://tw.class.urlifelinks.com/class/?csid=css000000066692&id=model8&cl=1221299103-5301-1915&mode=con&m8k=1236517187-7460-3472&_ulinktreeid
http://www.wretch.cc/blog/Abbie1030/25109867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美工刀 wrote:
可恨之人必有他可憐之處,可憐之人必有他可恨之處。(恕刪)
憐可恨之人者,愚;
恨可憐之人者,蠢。
是非不分,既愚且蠢,殆矣!
ncrblue wrote:
我一直按不出密碼
是x改i 嘛?
有些事當時很生氣,
過個幾年就放下了,
妳只要想,以後會有報應的
謝謝您的留言
”過個幾年就放下了”
隨口酸一酸,enter一按半秒不到,
砸車不過幾分鐘
傷人如此容易
但
您也說了要花個幾年
可見放下多麼不容易啊!
有關密碼,請見本棟104樓小妹的回覆噢~
======以下回應非針對ncrblue大=======
人在做,天在看,虧待人有一天總要連本帶利還的。
除了老天的報應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387144&m=f&p=1&img=0
(敢隨口酸人就要有被告的心理準備,怕什麼呢? 我不跟你計較,不代表其他人也不跟你計較噢!)
夜路走多終遇鬼,多行不義必自斃!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hotscalefly wrote:
面對他.接受他.處理他.放下他....
凡事太盡,緣份誓必早盡.....
(恕刪)
仗身高力大結伴欺負一個落單的女孩子,恐嚇、搶奪、砸車,
砸了一次不夠,幾次走了又回來砸,我哭著跪在地上哀求,還是繼續砸;
非得看到車子解體,二人才甘願上路,此等行徑 , 盡否?
無知網民隨興誣賴中傷,企圖轉移原來單純的尋人焦點,並不斷在與此案無關的其他話題上繼續打壓抹黑小妹(如: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1436831&p=2#17724619 第18樓,以及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1436831&p=7第64樓),自以為是,興風作浪不斷,唯恐天下不亂。
只為逞口舌之快 (或為其自身/其親友脫罪) 如此傷人, 盡否?
盡!不只太盡,還是天-良-喪-盡。
行走人世,凡事自不可太盡,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但對喪心病狂之徒並不適用,那叫姑息。
一味啞忍無濟於事,反有礙被害人身心健康與真正的社會正義,適度回應方為”放下”之鑰!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謝謝您以聖嚴法師智慧之語提醒小妹,很受用,感恩!
上網請求幫忙指認歹徒,正是面對與處理砸車事件的過程之一。
至於第二句,不敢當,受不起,贈言對象錯了!還是請您轉送給愛造業之人享用囉~他們受之無愧。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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