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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MOBILE01, 我是刑事「妨害名譽」被告劉曜境!!!

我個人感覺樓主遇上 Bikefun 真是非常不幸,
而 Bikefun 遇上樓主是更大的不幸.

sk1005 wrote:
你其實有很多地方避...(恕刪)

chachaping wrote:
我個人感覺樓主遇上...(恕刪)


彼此的不幸
說真的看完拜訪單車的說明
我個人覺得樓主也省略了不少的說明
不起訴只能說是理所當然
但對錯並不在這些起訴的內容裡
法律只針對提告人的內容去求證內容
阿貓在01也很多年了
也看過不少的單車消費糾紛上法院的過程
只能一件一件的看
對錯只在雙方的認知不同及溝通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聽到負責人說“又不是我組裝的”,就覺得這是不負責任的店家........支持消費者劉先生

檢察官不起訴,應該就坐實了樓主所說的,他在該店家修了33次還搞不定問題

如果樓主真的胡謅,檢察官應該沒那麼好心的
兩邊都看過~再來回比較好~
原本一開始是偏劉先生的~

但看完店家回文~~如果屬實~
懂為甚麼店家想告他~






YG Liu wrote:
感謝MOBILE01...(恕刪)


樓主新車修33次EQ好得嚇人,恭喜你勝利。
恭喜樓主.‍‍‍‍‍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最後發現問題是鍊條     

令人好奇,這33次維修到底做了什麼?    







哀..有錢就是能贏,小市民獲得正義認證又如何,
損失比得到的更多..
正義一斤是無價的...

jerry_tai2001 wrote:
哀..有錢就是能贏,小市民獲得正義認證又如何...(恕刪)


可以靠誣告賺錢呀
看嘍主要不要而已

去看一下心理醫生和做全身健康檢查(最高檔的)
所有費用和毛病通通推給這次訴訟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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