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停同一個位置,這張公告最快在當天就會被車主自行撕下,照片的日期都快一個月了,怎麼可能還留著,根本就是一直停在那裡沒有動,車主也沒有去處理,天天停在同一位置是說,每天只有一段時間會停在那裡,其他時間是不停在哪裡的,不過那張公告放了快一個月還那麼清楚,字也沒有變模糊,以前住台北市,有些汽機車,輪胎都扁了,也鏽得很厲害,但就一直停在路邊,佔了位置,也影響附近的動線,後來有看到被貼單,但有些不久就被撕掉,我想應該是車主住附近,明明也沒再用了,也不太可能花錢去整修,也不去報癈,有人要免費清理,還不願意,我認為如果有車牌,車子明顯無法自行移動,或外觀破損嚴重,就要會監理處開單告發車主隨意丟棄垃圾,如果沒有車牌,就更應該以癈棄物直接處理,雖然車子有車身或引擎號碼可查,但查起來大費週章,而且停在公共區域,外觀破舊,又沒有明顯可辦視的財產證明,本來就可以認定是垃圾,這車如果能騎,還真佩服車主有勇氣把屁股放在坐墊上,那個肯定會沾上一堆黑黑的粉末!
說實話...看到它的外觀..鏈條生鏽、坐墊腐爛噁心、後輪沒氣..一眼看上去就是爺爺不疼姥姥不愛的 (垃圾) 沒錯阿QQ送去回收大概還有1百塊呢,家樂福賣跟這部一樣的新車不過2千出,比你換東換西整理划算。這部嗎...就讓她安心回歸大地的懷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