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編號 29015376
公司狀況 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 日新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 1,000,000
代表人姓名 吳冠樺
公司所在地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2路179號1樓
登記機關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核准設立日期 098年04月01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099年04月15日
所營事業資料
(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F203020 菸酒零售業
J602010 演藝活動業
F102030 菸酒批發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JZ99030 攝影業
JZ99090 喜慶綜合服務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日新與義大的錢沒付清 , 那是他們合作的問題 , 本身就與中獎人無關 , 絕對是推拖之詞
看完版主的內容後 , 個人覺得您可以考慮一下這樣做 :
1. 對日新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及其 兩位業務人員 (收錢的那位 和 後來簽訂合約的那位) 寄出存證信函 , 並且要將兩位業務人員的《存證信函副本》 , 一併寄給日新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存證信函不具有實質的法律作用 , 意於在提醒並告知對方 , 接下來會有『正式法律文件』
2. 盡快備妥所有相關的資料文件 , 請具有法律認證的專業人士幫忙背書 , 以便日後可能對簿公堂
3. 至於是否要請水果記者或是其他媒體幫忙 , 這部份可以視對方的誠意再進行
要鬥也是鬥那個行銷公司 , 義大的名聲已經不太好了 , 頂多再臭一點而已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記不記得前年宜蘭馬戲團的事情~~也有判決下來了喔!!
馬戲團變狗戲團 算詐欺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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