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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世一正式提告.

贏得告訴會贏得客戶的心嗎?
古人說聞過則喜, 若有則改,之無則嘉勉, 如果連被批評的雅量也沒有, 生意要做好可能也有點......
(只能用........, 不然說不定會被告.....)

最好的做法是請客戶回來, 再好好幫他調一調, 並附上一杯水(茶也可以啦!), 說句"不好意思, 服務不周, 敬請見諒"
下回他會帶更多人來跟老闆消費的.............

然後, 01上一片歌功頌德, 老闆生意興隆, 豈不皆大歡喜!
我是路過的
看完覺得這.......
說說我自己的想法
假設我今天說(提告的這家店)多好又多好......的 照這邏輯來看我是不是也可以向這家店請求廣告費
做的好當然會受到褒揚 反之應該要自我檢討吧 我不信現在的消費者都這麼無知吧 隨便的一個人就可以破壞一間店的名聲 何況還算是老店開了幾十年
開幾十年的老店 口碑好應該早就被口耳相傳 而不是隨隨便便就被一個人的謠言而打垮

個人覺得應該檢討大過於討公道
kent2001tw wrote:
贏得告訴會贏得客戶的...(恕刪)


你的做法就像某大速食店

拼命打廣告 才能讓人安心

但被舉發的 就代表是事實 相信絕對會有少數消費者流失


而如果這件事是無中生有

如用你說的做法去做 那是不是就代表店家就得接受這無中生有的事

當然為自己聲譽平反才對吧
跑步,騎車,游泳~~
kent2001tw wrote:
贏得告訴會贏得客戶的...(恕刪)


+1

就算版主提告 最後判決成功

我想,如果我是桃園人,耳聞目賭這間事情

這間店,將來一定會列為拒絕往來店家吧…

純個人想法
桃園世一正式提告.,這篇文有蓋大樓的趨勢.
理盲又濫情!的確是台灣社會的特色...

車店被公開放話、指名道姓批評。店家為了維護多年的商譽不得不跳出來(沒人喜歡打官司),還被說成....
A)誰對誰錯就一定要上法院才能講清楚嗎???
--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拿別人商譽開玩笑,如果你是店家,請問作合感想?不上法院?誰給店家一個上訴的機會?還是有人放話無理批評,店家就要在這裡一起著筆戰?這樣才是合理嗎?

B)看一下引用的發言也不像是有目的性的毀謗....總覺得這樣子解決實在是很不漂亮,對名聲的破壞會大於得到的吧。
--故意與不是故意,賠償的時候是有不同價碼的。這樣解決不漂亮?當初批評的時候,一定沒想到會傷害別人吧?這樣就有比較"漂亮"嗎?

C)贏得告訴會贏得客戶的心嗎?古人說聞過則喜, 若有則改,之無則嘉勉, 如果連被批評的雅量也沒有, 生意要做好可能也有點......
--批評與公開放話影響商譽,不是同一件事。
--若是告贏,是為了這個不負責任的網路言論環境,留下最後一點點尊嚴!
--這不是雅量的問題。對店家來說,這是生存與否的問題。如果活不下去,沒雅量也是剛剛好而已。

D)就算版主提告 最後判決成功,我想,如果我是桃園人,耳聞目賭這間事,這間店,將來一定會列為拒絕往來店家吧…
--告贏了,表示店家在法理上站得住腳。為自己商譽爭取,又打贏官司,合情、合理、合法,我不懂為何要被列為拒絕往來戶?能告訴我們,您的理由嗎?

這讓我想起,另一件事情:女車友經過店家同意牽車進超市,結果被其他客人看不爽砸車,01上竟然有一票人說,被砸車的女生是自找的?
"理性思考"跟"尊重法律"這兩項的現代社會基本要素,到底在這個社會被當成什麼了啊?

人情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這是我處世原則






師父曾說過





看別人不順眼'就是自己修養不夠


後來我看大家都盡量順眼''''''''''''''當然我


也有修養不好的時候
owen.chao wrote:
就算版主提告 最後判決成功

我想,如果我是桃園人,耳聞目賭這間事情

這間店,將來一定會列為拒絕往來店家吧…

純個人想法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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