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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中和男子在馬拜克單車消費經驗!

sbcw wrote:
對於事件開頭的對錯,我倒不覺得一定是店家的錯
...


顧客親自到實體店面購買商品,結果收到錯誤規格,這姑且算是雙方
溝通不良.

但網拍標明是170規格,就表示該店內要有此規格的貨,所以當顧客
質疑商品規格不對時,店家理應當場拿出正確規格來更換.

店家當場沒換貨,反而說服顧客接受錯誤商品.

1.店家有貨而不肯換,顯然是有意欺瞞顧客.
2.店家根本沒170的庫存,也就是網拍上的資訊錯誤.


不論實情是1或2,更不關顧客有沒有在網上下標...

此次事件的開頭明顯是店家的錯!

中肯+客觀。
重點就是賣家沒有要退錢的意思,然後提出多種方案要買家從中選一種。
但買家認為這些選項都沒有退錢來得直接,也了解賣家沒有要退錢的意思,也就只好擇一,但那方案並不是他的首選,所以有不愉快的經驗。
talk5432 wrote:
單就文中而言,中和男子大大覺得老板根本不想退錢,所以他不拿或不換,老板也不會還他錢,這樣他就損失了,最後他只能拿走他不是很想要的東西!

而老板覺得他提出的方案己經得到買家的同意!所以沒有強迫的意味!

在邏輯上好像沒有什麼問題!可是平心想一下,今天我說中午我請大家吃東西,隨便你們吃要牛排他可以,要魚翅也行,可是我只帶你去路邊小麵攤,你可以有別選擇嗎?當然是不行。你說這樣誰心裡會舒服!

如果今天老板說,東西真的不合你的意!那我把錢退給你!應該可能就不會有問題了!不是嗎?

買家心中想如果沒有那你退錢給我好了,我再去找!賣家心中想貨己變現,那有再收回的道理!其實這才是心中大家真的想說的話!只是誰都不想說出來!...(恕刪)
中和男子 wrote:
麻煩請看 #223多...(恕刪)

那又怎樣!
店家拿了錯誤規格給你,早就理虧了,你就可以要求退貨了! 還管他店家要求不是瑕疵不能退貨的規定阿?

自己身為消費者,自己的權益就該了解,真搞不懂你們這些人是有沒有出過社會,保護自己權益都不會,據理力爭不會嗎? 事情起頭錯不在你,你根本就不是奧客,你管他規定怎樣,東西不對就是不對。

搞到這種地步要上法院你是打不贏官司的,還會被反告


三腳阿喵 wrote:
顧客親自到實體店面購...(恕刪)

小弟實在很想問老闆LP和PL差很多
直覺差很多嗎?
中和男子 wrote:
因為當天我去買的時候店家快打烊了
小弟也搞不懂到底差2.5MM有差嗎
回家後就上網搜尋答案
才發現似乎差很多
於是隔天中午店家快開店..還沒開店我就馬上打電話跟老闆說
老闆差2.5mm我還是有疙瘩
拜託老闆給我換105腳踏跟坐墊能嗎
老闆回答來了再說...

再來發生的就是文章的內容了
(恕刪)


不打算回我問題嗎?????

我已經幫你備份了!

一開始的確是老闆標示不實沒錯!你從頭到尾都說老闆推銷給你其他商品!那你這段文章如何解釋??

你根本就是自己要求換貨!而沒有要求退錢吧??


老闆先錯! 而你後錯!

現在已經對他的生意造成了傷害!你不解釋一下你這段話是怎麼回事嗎???


artix wrote:
中肯+客觀。重點就是...(恕刪)


不對唷!!!不單純唷!!! 各位可以看一下!這是中和男子最後的發文!

小弟我問了2次都未回我文!!!實在是讓人感到疑心!是因為在上班嗎?那就等晚上看怎麼做解釋!


最客觀的就是2邊的說法統一起來才是最正確的!!!!就如我強調的!老闆是先錯!但是要求換貨的卻是中和男子!!!!!這~?????????????????????????????????????????????????


sbcw wrote:
對於事件開頭的對錯,...(恕刪)


有沒有下標才是哪一方理虧的重點
可是兩造卻沒有人願意說明?

chintars wrote:
其實沒這麼複雜。我覺...(恕刪)


嗯,雙方其實都有錯,但又都自覺自己沒錯
所以就是現在這樣.

也不知為何一直回來追這篇
我在看.買主30%店家70%

如果是全新未用,就算不能退,為何不能換消費者喜歡的,
是的,店面沒有7天這事,但開店不就是長長久久,只是換,店家也沒有損失
你是做生意的,多提供服務本就可增加客群.
但店家是採.合則來不合則去,這是您做生意的方式,尊重
這2天的(好窩咖啡)也是這樣,這種態度,我自己是不會想去的

買家若有其他需求,其實可當面提出,若真遇不行OR不合理,再上網分享較佳,
後有證明,店家是採不退的模式,所以一堆人說買主又沒提,是沒有意義的,
但最少你可爭取,換你想要的其他物件

一家店的經營維持不易,如果雙方多為他方想,這事早落幕了
不管誰先對 誰先錯

如果要上法院,買家一定告不贏,因為從買家的PO文可以看出交涉過程中店家沒有開口說過不能退錢(這要CASE BY CASE來看),是買家被說服之後第二天自己要求換貨的,即使換貨換不到喜歡的買家也可以不接受,但他又二次被說服接受後拿了東西回家,最後才在網路上抱怨這些事情。

所以她真的要去告是告不贏的,還會被反告散布不實謠言..

當然店家這樣子的做生意方式大家能不能接受就是個人的事了
想清楚囉 這件事可大可小

無論店家到最後官司贏或輸 都已經輸了

銷售方式值得商確阿

直接換貨退貨不是就解決了嗎?


真上法院勞神勞力又傷財

想清楚阿
我看過也經歷過幾家很GY的自行車店,基本上我會比較站在購買者一方
不過我怎麼覺得當"中和男子"把ultegra的卡踏帶離店家的那一刻起,就不該再有異音了
那算是雙方協議及最後實際的交易條件了,

事後又在網路上背後一刀,再扯一開始的170/172.5大盤規格
實在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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