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huang wrote:
指責別人很容易,自己能不能達到100%的正義??
停7-11外面??如果不是停放在公有自行車停車格
無論是停放在騎樓或是人行道上都算是妨礙行人的路霸行為,是不是??
哪天遇到一位100%的正義瘋子,你的車也有被摔成3截的可能性喔~~~
請問每個7-11外面都有公有自行車停車格嗎或是每個鄉鎮都有嗎
有些地方連汽車停車位都沒劃格子了不要只有你的世界好嗎
bbszhou wrote:
大大。受害者在原始的文章中回應是怕加害者有所防範,但是這不合理阿
1. 既然已經報案,有了證據要如何防範?
2. 有貼出人的長相這樣就不會防範嗎?
其實我也是旁觀者,不想論事情對錯與否,因為事實尚未明朗...
如果受害者願意的話,一樣可以用比較隱密的方式提供給大家釋疑...
如此我想約翰大也會站在受害者這邊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