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LEY650719 wrote:
請看清楚你是219樓...(恕刪)
看清楚前文再回吧!
我寫什麼? 「到了第218樓就開始用「法律人」稱呼我了」
這是你在218樓的全文:
好一個漂亮的文字遊戲呀 你又不知不覺的將話題延伸到法律層面~
雖然我不懂法律 但請問我哪裡踩到地雷呢? 既然沒犯錯又何必擔心呢?
只是你動不動就說人家踩到地雷 請問地雷區在哪呢? 這裡是單車版應該不是時事討論區吧?
還是說只要談到跟法律有關 你就不知不覺得想要人家知道你是個這方面的專業人才~
"我從頭到尾有沒有叫你不准說話、不准質疑板主? 沒有吧? 認為有的話請指出來。
所以我可沒有侵害到你的言論自由哦!"
你不是說我"憑什麼"要版主說清楚? 這不是要我不要亂發問? 你說我"請問版主"像黑道討債的語氣 這不是"質
疑"嗎? 而且我也沒說你侵害我的言論自由呀 你不用急著解釋 我只是順著你之前的發言罷了~
放心~現在大家都知道你是法律人了 這樣你高興嗎? 所以你不用老是貼一堆有關法律的文字了
我要是哪方面有侵犯到你你直接告我就好了 不用提醒我又踩到地雷 ok?
既然在公開場合講對自己有利的發言也沒錯 但相對提出疑問也有不對嗎? 難道任何事情不用求證直接提告就好了?
還是說這樣社會的訴訟就會多了 對誰有利? 別又說我踩地雷了~
"侵害版主不表意的言論自由權" 你又何嘗不是質疑我對這件公開事情的看法不是嗎?
誰會想要老是遇到這種事呢? 誰又會雞婆管這種事情?
今天版主當下拒絕購買的話我絕對認為車店該檢討 但不能因為啥身體不舒服因為友情等因素不得不買 事後才在這
邊說"囂張/惡劣" 這樣當然會讓大家覺得你站不住腳....)
你在218樓稱呼我法律人,
我才會在219樓講到法律人,
從頭到尾主動去扯法律的,不都是你嗎?
原文就在212樓,
有沒有說你像黑道在討債,
這種事是擺明在那裡的,你要是覺得我說「你像黑道在討債」,儘管去向你所厭惡的法律人告我
真正的事實,在事情發生的瞬間就永遠的消逝而成為過去;除了上帝,沒有人能重現當時的全部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