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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在泰順街松青超市被砸了!緝兇專用,不喜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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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禁止在人名或是店家名上打x規避法律責任,在您想利用公眾媒體的力量之前,您應該先考慮可能會面對的法律問題,並且思考一下自己講述的是否是事實,面對可能的法律責任您是否願意承擔並且有能力處理,我們不希望媒體的力量被有心人濫用變成達成私人利益的一個工具。

延伸閱讀:
Mobile01版規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906102


推廣正名運動和禁止不當影射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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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01系統管理員 wrote:
發文者 您好,謝謝持...(恕刪)


管理員大大做得好!!!

免的大家又被這弱女子"玩"弄了~
我愛klein wrote:
管理員大大做得好!!...(恕刪)


說實在的,發文的人只是來這希望藉由網路力量幫他找個人。事情也有敘述了。

不知道的就不用回文或者看看就好。就偏偏有一些嘴炮魔人,喜歡鑽牛角尖。

一下子說沒這個,一下子說沒那個。

那請問如果有個女孩子在路上被摸了胸部之後,色狼跑了,但是有被監視器拍到。

被害女子來這請大家幫忙協尋。

是不是又被要求要貼上胸部露點的照片來證明阿。要不然難保不會有嘴炮魔人說:你沒拍露胸照給我看,我怎麼知

道妳是不是真的擁有讓人想摸的上圍阿。

然後又一堆人再說對阿對阿。例如啥雞哥的。我猜大概又會說,胸部大就要有自覺,別往外跑,預防被摸阿。

從頭到尾我實在沒看到發文的人在"玩"啥?只有他的id有個玩字而已。

只看到一個單純的想藉由網路來幫忙協尋的女孩子,希望找到當事人對簿公堂,還她一個公道如此而已。

卻看到很多台灣人冷漠無情的一面。不知道不幫忙就算了,還喜歡揶揄一番。

有的人說發文者帶小折進超商,所以有錯。人家也說超商同意讓她攜帶進入了。那個空間算是超商所擁有並開放給

顧客使用的,所以超商同意了,她就有權力帶著進去。其他人並不能因為你(妳)不喜歡,就否定。

而且一台一兩萬的車子,女生都可以提著走,如果放在外面或旁邊,被偷了,又會被嘴炮魔人轟了。

有的說她給的照片不完整,沒有報案三聯單照片。只有協尋人物的照片。

因為她的目的只是協尋阿。如果你(妳)知道協尋人物,也想有更多資料。我想發文者會很樂意提供給你(妳)。

我想請問"我愛klein" 兄(姐)。你(妳)是怎麼判定發文者在玩01的鄉民呢?

是因為她沒有將她的照片貼上來讓大家欣賞是不是正妹,若是則全力支持,若不是則全力否定嗎?

是因為她一直開新的文章嗎?啊舊文就因為被嘴炮魔人給搞到被鎖了。當然只好發新的阿。

還是你(妳)覺得01的鄉民們會被她給騙了,只因為是她單方面的說法。

好阿,那可否請你(妳)要求另一組人(一男一女)出來反駁。或是當天在場的店員,顧客出來反駁。說一切都是這女

的自己在唬爛。(報案的時候不也是單方面說法,警察也是要受理阿,再進行調查真相阿)

誰對誰錯,不是我們能做決定的,是法官決定的。人家只是請各位幫忙找人而已。

小孩走丟請各位幫忙,要不要炮一下。小狗丟了請各位幫忙,要不要也炮一下。車子被偷了請各位幫忙,要不要也

炮一下。多一些關心,多一些人情,台灣會更好不是嗎?
小一一 wrote:
何必這麼說..
人家也是有難請人幫忙一下..
難怪現在路見不平..沒有人相助了....
若是不想幫..也不要嘴炮了...拜託..

你狀況外呀..別以為我小弟小弟的...就真的是小弟呀..

請問閣下你有深度的了解該事件發生的始末嗎...
我只是為了讓鄉民大眾更清楚了解該事件的真實性..並無像你講的不想幫而嘴砲之情事...

別凡事都用膝蓋看事情呀...不好意思..我講話就是那麼直...
不然那個"小孩子"就不用一直閃避我的發問了..

============以下紅色部分為10/28(三)編輯發文===========

在一陣窮追猛打之後..果然是被樓主設為黑名單了...



我只能說妳暴露自己不合理的緝兇文內容...
不然幹嘛心虛呀..


我決定給樓主個溫暖的抱抱

並不是因為樓主是女的.....

看完整件事件後,樓主是站得住腳的,因為禮貌上該照會的都有做到,小折折起來隨身攜帶也是經過超市允許,並非擅自攜入,只是很不巧,遇到對單車族不友善的人!

相片中的人我不認識,因為我的生活圈跟樓主不同,所以幫不上甚麼忙,希望樓主能儘快找到人,加油!
chinyihli wrote:
說實在的,發文的人只...(恕刪)


沒辦法嘛~
台灣就是太多白目者...
希望有人站出來指證~~

wilsonrj wrote:
看完整件事件後,樓主是站得住腳的

只憑單方面之詞,就認定樓主是站得住腳?!
我一直是抱持著兩方面都有錯的論點.
unicafe wrote:
只憑單方面之詞,就認定樓主是站得住腳?!
我一直是抱持著兩方面都有錯的論點.

(恕刪)


人還沒找到,當然只有單方面啊!

這就是為什麼要緝兇啊!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我再凸妳一個...

緝凶是01 人的責任嗎..?不是有報案...??那警察是做什麼的..?
我們欠妳的嗎..?
johnsonpapawu wrote:
你狀況外呀..別以為我小弟小弟的...就真的是小弟呀..

請問閣下你有深度的了解該事件發生的始末嗎...
我只是為了讓鄉民大眾更清楚了解該事件的真實性..並無像你講的不想幫而嘴砲之情事...

別凡事都用膝蓋看事情呀...不好意思..我講話就是那麼直...
不然那個"小孩子"就不用一直閃避我的發問了..
(恕刪)


事件真實性和始末?
聽您這麼說,您認識施暴者囉?
明天可以一起約在警局說明嗎?

把您所謂的連當事人都不知道的事件真實性與事件始末向警察大人和我這個當事人說明清楚.

還有,您的問題我早就回覆了,不是我沒答,是您閃避我的回覆不願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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